总署多项措施促进数字出版产业快速发展
- 2012-08-13 11:08:201786
8月9日至10日,2012年全国科技与数字出版管理工作会在湖南长沙召开,这是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设立科技与数字出版专职机构以来召开的年度管理工作会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在会上作主题报告,湖南省委常委、*长许又声出席会议并致辞。
近年来,我国数字出版业保持了高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年营业收入已接近140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超过30%,成为带动整个新闻出版业发展的强劲引擎和重要经济增长点。回顾发展成果,孙寿山指出,通过大胆探索、扎实推动,全行业科技与数字出版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科技的支撑作用日益显著,数字出版发展态势良好,产业健康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日前召开的2012年全国科技与数字出版管理工作会上,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司长张毅君表示,下一年度总署将重点围绕出版企业转型示范、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内容投送平台规范、专业社团筹建等方面工作,加快推进传统出版转型升级,促进数字出版产业快速发展。
出版企业转型示范
树立典型加快升级转型
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正在转型中的传统出版企业及民营新媒体企业。其中,前者关乎传统出版业未来生存发展,更需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推动引导。
下半年总署将在全行业展开传统出版企业向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工作,遴选出一批在数字出版业务领域起步较早、思路清晰、成效明显的传统出版企业,确立为“数字出版转型示范企业”,交流借鉴和推广实践经验。并对首批示范企业采取扶持措施,如示范企业申报总署改革发展项目库的数字出版项目,可以优先入库和出库,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示范企业承担国家和总署相关工程项目等,帮助企业加快转型。
目前,整体工作方案正在制定中,在征求专家和业界意见后,拟于9月下旬下发工作方案,组织全行业开展申报工作。
数字出版基地建设
规范管理开展年检年审
2008年至今,总署批准设立了9个数字出版基地,在提高产业集中度、打通产业链、带动整体和辐射周边等方面*。
针对下一阶段基地建设,总署制定了《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预计年内正式下发。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将对各类基地和园区进行年检年审,对未通过者予以黄牌警示、摘牌并发布公告等管理措施。
总署同时要求已批准设立的基地,尽快建立适应数字出版基地发展的服务、运营机构,走专职化和专业化管理道路;进一步完善基础性工作,及时评估调整发展规划,做好统计分析,做好年检年审的准备;为基地争取更多更好政策。针对提出申请、但条件暂不成熟的可先行设立省级基地,条件具备后再申报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