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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产品质量情况调查发布会召开

2012-08-09 11:08:474999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董金狮
和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如果现在将其从淘汰类目录中删除,将会带来一系列不利的社会影响。因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条目在四月份*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暂时没有做相应调整。”但国家*同时提出“为了实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使用的平稳过渡,保护环境和加强资源的合理利用,应尽快制定一次性发泡塑料行业的准入条件,建立和制定回收再利用的机制及相关标准等。上述工作完成后,择机将其从淘汰类目录中删除。上述的相关后续工作将由*会同*负责。”
  
  解读本发布后,食品包装协会对聚苯乙烯发泡塑料餐具在食品包装中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塑料餐具除中国大陆明令禁止使用外,世界不少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欧盟目前也在生产和使用,将聚苯乙烯应用于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比例也占到了聚苯乙烯材料应用的近一半。
  
  2010年有央视等媒体报道,国内部分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企业违规使用外购回收废料、荧光增白剂和工业级滑石粉等生产一次性塑料餐具。得知此情况后,食品包装协会从2010年开始至今,对全国一次性发泡聚苯乙烯塑料餐具的生产单位,进行了多次食品包装安全知识培训和质量整顿。要求企业不得采购非食品包装级别的原辅材料、要求企业有采购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产品召回制度、退货品管理制度以及生产环境应保持整洁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食品包装协会近期对广东地区约30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企业中的16家从原辅材料使用、生产环境控制、产品质量检测、产品标识标注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查,并对一次性聚苯乙烯餐具进行取样后送至法定的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被调查的16家企业中,13家企业情况良好,经营手续比较齐全,产品用料及生产车间的环境要求、产品标签标识以及检测结果等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其中有3家企业产品检测虽然合格,但产品用料、车间生产环境控制及标示信息仍存在问题。
  
  一次性聚苯乙烯餐具从原料树脂、成型品再到制品国家均有相应的国家标准(GB9692-1988《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9689-88《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国家*在是否将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塑料餐具从淘汰目录中删除的调查中,明确指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所按国家相关标准做了毒性实验。实验结果表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能够满足《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国家标准》的要求。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的基本看法是遵照国家标准《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9692-1988)、《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9-1988)生产的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塑料餐具合理使用情况下没有安全问题。”
  
  因此,一次性聚苯乙烯餐具生产企业不论是否发泡,都应按照聚苯乙烯材料的特性,在产品包装说明中予以标注,如使用温度不得超过90℃、不得微波炉加热等。
  
  目前我国对于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在原辅材料的选用上都有明确的要求,多数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法规标准要求,使用全新食品级原料生产,使用的滑石粉等添加剂也符合食品级要求。此次调查中发现,个别企业违规使用工业级的滑石粉、外购废料生产一次性聚苯乙烯餐具,但经检测后数据显示为合格。也就是说末端的产品检测合格并不能代表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合格的。因此,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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