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方案发布
- 2012-01-17 10:01:026959
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大赛秘书处(含平版印刷单张纸机组、平版印刷报业轮转机组、平版制版竞赛工作组、印品整饰竞赛工作组)、评判委员会和学生组竞赛组委会的工作;对大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大赛各项组织和赛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评判委员会:负责制定大赛规则、评判标准等工作。大赛评判和命题等工作。
监审组:负责大赛决赛考题编制、竞赛、执裁、评判等全程监审。
大赛秘书处: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大赛评判委员会是本次大赛的高评判机构,负责决赛的评判工作并指导各省(区、市)初赛赛区的评审工作。
各省(区、市)赛区设立相应的组织委员会、评判委员会、监审组,负责本赛区的大赛组织评审、监审工作。
2、大赛竞赛职业及组别
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为三个竞赛职业: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和新增的印品整饰工。每个职业均设立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平版印刷职工组又分为单张纸机组和报业轮转机组,共计7个组别。
3、大赛经费
大赛初赛由各省(区、市)赛区负责,大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可适当收取参赛报名费。
4、参赛对象与报名方法
(一)、职工组
1)参赛对象分别为从事平版印刷、平版制版、印品整饰三个职业的操作人员,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
2)曾参加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者不得以选手资格参赛。
3)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4)参赛者需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可以个人名义或由企业统一组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赛初赛赛区*的地点报名,并可以自愿参加赛前辅导培训。
5)参赛选手应分别具有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职业资格三级(含三级)以上水平或具有担任五年以上机长(含五年)经历均可报名参赛。
(二)、学生组
1)参赛对象为在校的本科生、高职、高专生以及中专、技校学生。
2)参赛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钻研技术、成绩优良。
3)参赛者需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可以个人名义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初赛赛区*的地点报名,并可以自愿参加赛前辅导培训。
5、大赛竞赛方式
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在各省(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区、市)大赛组委会组织下进行(包括报业轮转机组的初赛),于2012年5到30月完成。
全国决赛由全国大赛组委会组织进行(报业轮转机组的决赛由中国报业协会报业轮转竞赛工作组组织完成),时间于2012年8-10月举办(暑期),其中平版印刷学生组全国决赛调整为2012年5月份进行(2010年10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技能组织,并于2011年组团参加第41届世界技能大赛的6个项目比赛。目前*正在筹备组织第42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