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食品标签要规范,拒绝生产“三无”产品
- 2022-04-25 18:04:081371
近日,一则关于销售“三无”包装粉蒸肉的新闻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重庆王女士在网上卖了150份特色小吃熟肉,疑似职业打假人的买方举报其销售“三无产品”,将其告上法庭。法院二审判决王女士退还4500元货款,并给予10倍赔偿。
报道所指的“三无”产品,就是大量小商贩或作坊所面临的难题和困惑。首先应明确的是,无论是预包装食品还是散装食品,进行“三无”包装确实违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明确禁止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且要求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时,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在互联网时代,网店的发展极为速度,一些具有地域特色的食品通过网络销售至全国各地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但经历这次事件后,如何在维护食品安全的同时又维护好特色食品作坊的合法权益,这是一件需要思考的问题。
对此,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有必要强化对特色美食、传统美食行业的培训指导,让特色食品生产经营者更加注重食品安全问题,至少不能在看似无足轻重的食品包装、标签方面犯下低级错误,给别有用心的“维权者”以把柄,社会应该顺应发展需要,在现有法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各种散装食物的包装标准,并面向相关群体广泛宣传、帮助整改,从根源上解决这类争议。
让有地域特色的美食因为这类事件消失在我们的生活中,这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结果,但店家自己也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意识,不能因为无知就触碰法律,也只有这样做,才能规范市场秩序,为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公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