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农业渐成电商风口 包装能否分一杯羹
- 2015-06-23 16:06:177390
业内人士指出,互联网 农业正进入加速转型和创新发展的黄金期,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将被重塑。
多方巨头加速布局农业电商
面对正在形成的“互联网 农业”风口,各路行业巨头也开始在这一领域布局。
新洋丰18日公告,公司15日与阿里巴巴软件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拟通过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农村淘宝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合作,借此由传统经销模式向区域性农业服务平台转型。这将是入驻阿里“村淘”的复合肥品牌。
6月9日,港交所上市公司人和商业发布公告宣布,公司拟以65亿港元的价格收购农产品市场运营商寿光地利100%的业务,以此进军农产品市场,意图打造中国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人和商业表示,完成此次收购后,将依托线下成熟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其大量商户资源,打造中国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将通过电商平台提高农产品供求信息的传播和对接效率,并配合全国性仓储和物流服务减少农产品流通成本,从而真正实现“电商下乡”。
此前,A股传统农业公司新希望也与一亩田达成战略合作,展开产业链大数据合作,携手构建“互联网 产业链”的协作新模式,用互联网来提高传统食品生产企业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环节的效率。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合作是国内农业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的重要合作,意味着市场层面的“互联网 农业”已开始试水。
除了上述巨头的动作外,不少互联网企业也已早早杀入农业电商这一领域。目前,包括阿里、京东、腾讯在内的众多互联网企业也均推出了针对农村地区的农业电商服务。以阿里为例,除了利用旗下淘宝平台,直接向农村地区销售各类农机、种子、化肥,以及各类产品外,还利用电商平台、大数据和物流体系,帮助农民直接对外销售各类农产品。据阿里介绍,从2010年开始,其农业电商业务的销售额以每年100%的速度增加,预计2015年销售额将轻松突破1000亿元。
目前,阿里、京东等互联网公司仍在继续布局农业电商业务。京东方面向《经济参考报》透露,农业电商将是今年京东重点发展业务之一,京东将运用现有的电商平台、电商数据为农村地区用户搭建更有效率的农产品电商平台,还将深入农村地区建立物流网点。此外,京东还考虑为农村用户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帮助其发展各类业务。
包装入局电商加速布局
我国包装行业相对于欧美国家来说起步时间较短,中、小包装企业还未摆脱传统经营方式的束缚,行业内竞争激烈无序、同质化问题严重,缺乏产权保护、品牌观念和营销手段,对于信息化应用率和开展电子商务的意识度不高,整体发展形势与世界主流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行业整体发展险峻势形日益集聚,急需寻找一个突破口扭转目前状况。
电子商务模式的诞生可以说是唤醒了*对于新型经济的认识。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两化融合推进工作成效显着。根据统计数据分析,截止2013年,我国网民数量已经超过6亿,这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基数资源,成为众行业优先选择的发展方向。对于包装行业来说,绝不可能自外于世界发展潮流,行业企业要想高举旗帜、抢占市场竞争力和制高点,电子商务无疑成为为有效的发展推手。包装电子商务将要面临的既是挑战更是种新的契机,在这个时期是选择固守传统还是勇于创新,将决定行业企业是否能迈上更高台阶的关键。
入口争锋多秒,出口不容小觑
如果说,农业电商的发展是高速的,那么会否如同快递发展一般留下固多的包装废弃物,是值得提前警醒的。
*日前组织起草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责任主体是农药生产企业,自此,关于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将从“是否做”转变为“如何做”。
我国是农药生产和使用大国,每年所需的农药包装物高达100亿个,其中,被随意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超过30亿个,成为农村固废污染的重要来源。
一方面,包装本身多为塑料或玻璃制品,不易降解,会对水体、土壤造成污染;另一方面,更为严重的是包装袋(瓶)中残留的农药则直接进入水体或土壤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和健康威胁。
近年来,在政策安排上,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管理开始逐步得到重视。*发布的《农药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HJ556-2010,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提出,完好无损的包装物可由销售部门或生产厂家统一回收。2011年*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29号),进一步强调了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的要求。2013年*下发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号)将“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回收制度”列为土壤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之一。
业内专家表示,尽管在政策上,对农药包装回收从部门规定上升到*文件,体现了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但是至今尚无具体的政策安排,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具体来说: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让生产经营者得以在没有强力监管的条件下逃避责任;二是相关职能部门缺位,监管不力;三是农药包装废弃物缺少回收渠道。”
可以看出,国家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管理已经介入到农药生产、销售、使用各个环节。然而,办法只对农药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责任和义务做出了具体规定,而对农药使用者和地方政府应当分别承担哪些责任,则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
与此同时,农药行业业内有人士认为,办法中的规定会增加农药制剂企业的负担。中国农药制剂企业*以来都是依靠价格优势同跨国公司竞争,如果再加入回收成本,要么企业因利润降低而无法积累更多的研发资本,要么将回收成本转嫁给农户而失去价格优势。无论哪一种结果都会打消中国农药制剂企业对剂型研发的积极性,以后更难同跨国公司抗衡。“农药制剂企业相对原药生产企业而言,其对环境造成的压力要小很多,如果制剂企业没有生存空间,会不会转而发展原药生产呢?”
业内普遍认为,在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当中,大的难题是资金以及各相关责任主体的配合问题。目前,已有部分生产企业开始重视农药废弃物包装回收,大多采用“包装废弃物换产品”的方法,注重和当地经销商结合,直接将农药废弃包装物换成可以使用的农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