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市开展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 2012-07-19 09:07:561064
这次行动主要是以广场、公园、旅游景点;火车站、客运站、公交站点;街道、商业繁华区;集贸市场等地点为重点区域。整治重点为:一是擅自发布的印刷品广告。即含有国家规定禁止发布的内容的印刷品广告,以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擅自发布的印刷品广告。二是非法印制的印刷品广告。即广告内容淫秽、低级庸俗,有悖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广告以及各类性用品广告;各类保健用品广告;处方药品广告等。三是内容虚假的印刷品广告。即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广告;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以及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的广告等。四是在公共场所非法散发印刷品广告行为。重点是在公共场所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
该市*将积极组织各级执法人员集中开展印刷品广告拉网式检查和重点巡查,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重拳出击;对非法散发、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予以集中清理,坚决杜绝。对重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