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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北印刷市场管理情况抽检结果概况

2012-06-27 11:06:001010
来源:中国行业研究网
  【ppzhan摘要】总署检查组首站奔赴首都“护城河”——河北,对廊坊、保定、石家庄的出版物印刷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发现河北印刷企业管理基本规范,但也有部分企业存在印刷委托手续不齐备、印刷台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此次专项检查中,总署根据当地出版物印刷企业名录事先制定了周密的检查方案。检查中,河北省*局长李晓明,廊坊市和保定市、石家庄市主管新闻出版的*同志及三市文化广电*局长周密部署监管工作,并和检查组充分交流。
  
  检查:事先定方案随机查印企
  
  此次专项检查中,总署根据当地出版物印刷企业名录事先制定了周密的检查方案。检查组会同当地新闻出版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采取“事前不打招呼、到达当地随机抽查”的方式,突击检查了3个地区的10家出版物印刷企业。
  
  检查组由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副司长曹宏遂带队,每到一家企业,就直接进入生产现场提取在印的出版物样品,检查有无制售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是否存在盗版盗印行为,是否执行五项管理制度,重点检查是否执行印刷委托制度和规范管理印刷台账等。检查组还检查了总署印制发放的《印刷复制行政执法记录册》使用情况,并调研当地印刷企业经营发展状况。
  
  检查中,河北省*局长李晓明,廊坊市和保定市、石家庄市主管新闻出版的*同志及三市文化广电*局长周密部署监管工作,并和检查组充分交流。
  
  问题:手续不齐备台账管理不规范
  
  受检的10家企业中,3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5家企业存在违规经营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类问题:
  
  没有执行承印验证制度,无合法或规范委托手续从事印制活动。检查中,有5家企业不能现场完整地提供在印的12种出版物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或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具体可分为3类情况:一是无合法委托手续从事印制业务,9种出版物涉及这种情况;二是无规范委托手续从事印制业务,表现为1种出版物只有出版单位开具的委印单而没有正规有效的印刷委托书,1种出版物书号与印刷委托书中的书号不完全相符;三是印企擅自接受转委托印刷业务,表现为1种出版物在出版单位没有开具新的印刷委托书情况下正在印刷。对这3类违规情况,检查人员当即进行批评指正,责令停止违规经营行为,暂扣收缴有关在制品和出版物,要求企业限期补齐相关委托手续,并由当地立案调查处理,限期报告处理结果。
  
  部分企业没能执行承印登记制度,没有按规定规范完善地在《出版物印刷登记簿》上登记。表现为有的企业台账长时间不登记,没有专人管理;有的企业台账登记不规范,没有按规定填写委托书的编号等。对此,检查组当即要求企业设置专人管理台账,限期补齐并规范填写台账。
  
  廊坊市兰新雅彩印有限公司则受到检查组表扬,该公司严格执行五项管理制度,印刷委托手续齐备,台账管理规范。其自创的样书编号制度,在每本样书书脊上方都贴有写着编号的标签,所有样书按编号整齐排放在书柜中,根据标签上的编号即可找到相应的台账页码和委托书手续。
  
  分析:虽重监管执法仍存薄弱环节
  
  检查组总体调研当地印刷业监管情况后,作出如下分析。
  
  十八大召开前的重要时间节点,当地党委、政府及印刷业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印刷监管工作,在规范日常管理基础上 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比如,河北省委*约谈各地市*长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人,部署“扫黄打非”和印刷复制监管工作。定州市文化广电*对辖区内28家出版物印刷企业法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石家庄市文广新局向辖区内出版物印刷企业发放《出版物印刷登记簿》。
  
  虽有各级行政部门重视监管,但检查中仍暴露出一些监管执法的薄弱环节。有的新闻出版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监管意识淡漠,不经检查即主观推定印刷企业委托手续合法,甚至错误地认为只要企业印刷的是正规出版物有没有手续不重要;还有的不了解到企业检查的程序,不懂得到企业之后如何检查,也就发现不了问题,更不清楚发现问题应如何处理。
  
  对部分企业仅凭出版单位盖章的付印通知单,先加工后补委托手续的违规情况,检查组当场给予批评,并要求相关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成出版单位积极配合印刷企业完成相关手续。据印刷企业反映,由于当前供大于求,市场竞争激烈,如印企坚持要求出版单位出具委托书,出版单位可能另觅承印企业。部分出版单位不配合,造成了执行印刷委托制度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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