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发布意见加大支持发展高新技术印刷
- 2012-06-01 09:06:451838
为进一步扶优扶强,加大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背景和意义
当前,经济化深入发展,文化市场已成为各国文化竞争和交流的重要渠道,成为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平台。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文化出口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文化企业进入文化市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贸易逆差初步扭转,中华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但由于我国文化产业刚刚起步,在资本、技术、市场等方面与西方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有利于培育一批中国文化出口品牌企业和品牌项目,加快提升文化出口企业的竞争力,推动我国文化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着力培养一批文化市场竞争主体,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开拓市场。培育和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外向型大型国有文化企业,使之成为文化出口的主导力量。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保障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依法获得出口经营资格,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并与国有文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三、主要任务
培育文化贸易品牌。深入挖掘和整理民族文化资源,鼓励文化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产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文化贸易品牌。
加强营销能力建设。积极发展市场中介营销机构,扶持其开展市场调研、咨询和营销业务,支持建立中国文化的海外直接营销渠道,减少单个企业的对外贸易成本。提高企业市场营销能力,建立适合企业特点的营销网络,不断拓展营销渠道。
提升运用现代高新技术的水平。加强文化领域数字化、网络化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文化企业的装备制造技术水平。加大对与文化出口相关的共性技术研发的扶持,积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加强对*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着力发展文化电子商务。
积极发展新兴业态。采用高新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改造传统的文化创作和生产方式,推进文化产业升级,延伸文化产业链条。发展现代影视内容产业,满足境外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发展对我影视数字内容的需求。发展高新技术印刷、特色印刷和光盘复制业,开发电子娱乐,创新娱乐业态。
四、制定和调整目录
(一)制定和调整《指导目录》。
按照*的要求,*会同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