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通知》解读
- 2012-02-27 11:02:434195
四、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必须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和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发面向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辅助资源,免费提供使用。
五、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督。省级教辅材料评议公告报*备案,抄送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纠风办。地市教辅材料*结果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科书编写者编写的同步练习册将作为*对教科书使用情况评估的重要内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和非法盗印的监督检查,保证出版质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辅材料价格管理。各级纠风部门要对教辅材料的管理和评议*工作实行严格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等有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
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前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省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