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购物袋收费实施 市民或可购自卑带减压
- 2015-04-28 15:04:531833
为鼓励市民减少使用塑胶购物袋,4月1日起,开始全面推行塑胶购物袋收费,届时,全港所有商户,不论其业务规模及性质,除可豁免收费的情况,在零售货品向顾客提供胶袋时必须向顾客收费,每个不少于0.5港元,胶袋收费的收入由商户保留。
环保署表示,计划自4月1日推展以来运作大致顺畅。大部分零售店铺均遵从法例要求,除在可豁免的情况外,向顾客提供胶袋时均有收取少五角的胶袋收费。根据《2014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以下简称《修订条例》),基于食品卫生理由而使用的胶袋,例如盛载无包装、非气密包装、冰冻或冷冻食品的胶袋,可获豁免收费。此外,用于预先包装的胶袋也可获豁免收费,而随服务提供的胶袋则不在收费范围之内。
对于有个别商户收取多于五角的胶袋收费,或于法例可豁免收费的情况下收取胶袋费,环保署指有关做法如没抵触法例而能够推动减少滥用胶袋,从环保角度是可以理解的,但署方要求有关商户张贴告示,清楚表明这是基于公司政策,以免引起混淆。
据介绍,自《修订条例》于去年3月获立法会通过后,环保署透过不同渠道和公众教育活动,向商户和市民宣传新措施的信息。为协助零售业界做好准备,环保署至今已举办了60多场简介会,涵盖60多个零售业商会,向他们解释有关胶袋收费的法例要求和提供意见。为协助地区零售商户了解胶袋收费的详情,自1月起,环保署安排人员陆续到各区零售店铺,向商户派发宣传物品介绍法例要求,提高他们对胶袋收费的认识,以及提醒他们4月1日起的运作模式必须符合相关法例的规定。同时,环保署已印制宣传贴纸,以供店铺贴在显眼地点,提醒市民和店员遵从有关环保法例。
截至25日,环保署人员巡查了约7,000个零售点,共发出62宗口头警告,涉及的违例事项包括免费提供胶袋盛载非食品或气密包装的食品、免费提供不织布袋或提供回扣以抵销收费。
环保署还与多个环保团体合作,自去年12月起,陆续在不同的社区、学校、公共屋邨和一些人流众多的公众地点,进行不同类型的教育及推广活动。为了让访港旅客知悉新措施,环保署同时在机场和过境关口宣传有关信息。随着4月1日正式生效的日期临近,上述宣传和公众教育措施正逐步加强,并会持续至生效以后,尽快协助市民适应新规定。环保署发言人也表示,市民购物时可自备购物袋,省去胶袋收费,也可以为保护环境出一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