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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包装案”见分晓 加多宝构成侵权

2014-12-20 11:12:291967
来源:互联网
  导读:有“中国包装案”之称的广药、加多宝“红罐之争”一审结果昨见分晓。广东省*宣判,加多宝构成侵权,赔偿广药集团1.5亿元及维权费26万余元。加多宝当庭表示将上诉。
  
  *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生产并销售与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相似或相同的包装的产品,销毁相关产品库存,停止使用载有相关产品包装的广告,赔偿广药集团1.5亿元以及维权费26万余元,在*媒体公开道歉。
  
  “红罐之争”历时近两年半,期间当事双方剑拔弩张、唇枪舌剑,大打公关战,并在多地相互发起诉讼。
  
  *判决认为,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具有显著区别特征,应认定为商品特有装潢;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权归广药集团所有;广药集团有权使用或许可给他人使用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加多宝产品使用与广药商品特有装潢相似或相同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
  
  事件回顾
  
  11月19日,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广州中院就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起诉广东加多宝虚假宣传一事作出判决,*判决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宝,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等三条广告为虚假广告,并判加多宝撤销原广告,向王老吉赔偿500万元,在多家媒体公开声明,消除影响。
  
  加多宝多次败诉
  
  据了解,就在15日双方在广东省*就红罐装潢权进行证据交换时,广药又对加多宝变更了三项诉讼请求,分别是判令加多宝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与“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装装潢;销毁全部库存的侵权产品以及带有与“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近似包装装潢的空罐、空瓶;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侵权产品的广告以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
  
  “除此之外,我们还将标的从500万元变更为1.5亿元。”广药方表示。
  
  “*为了保障当事双方公平的诉讼权利,而做出延期审理的审慎决定。我公司认为*决定合法合理。”加多宝方面称正在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
  
  2012年5月份,加多宝公司经营了十多年的王老吉品牌被广药集团收回,由此,双方的“战争”也拉开帷幕。
  
  在市场营销方面,加多宝在推出“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之后,又推出“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全国销量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加多宝凉茶全国销量”广告语。
  
  对于此事,王老吉方面并不买单。“这些广告侵害了王老吉的品牌商誉。”一位来自王老吉大健康的人士告诉记者,加多宝曾经经营、生产、销售过王老吉,但在广药收回“王老吉”品牌之后,原属王老吉的商誉也应一并收回。
  
  为了争夺市场,两家公司在多地开展官司大战。然而,从目前的结果来看,加多宝并不得意。
  
  据统计,加多宝与王老吉之间的诉讼有十起以上,此次判决是加多宝第五次在此类诉讼案件中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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