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进一步加强对印刷复制发行的监管
- 2013-06-03 13:06:591732
据悉,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通知,浙江省将于近日开展加强印刷复制发行监管的专项行动。复制企业由浙江省局印刷复制处负责加强监管;印刷、发行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市、县(市、区)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强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各地立即作出具体部署,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重点,从严查处印刷、复制、销售政治性有害出版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专项行动重在创新手段,建立完善*监管机制;要紧密结合正在实施的“印刷复制行政执法报告评价制度”和“印刷复制企业管理台账制度”,努力做到“事前检查”、主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