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过敏原标识市场仍鲜见
- 2013-01-23 08:01:241517
据资料显示,约有3%的过敏反应由食物诱发,食物过敏对大众健康的影响已成为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为提示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2012年4月我国正式实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其中特别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标识要求。这是我国个对食物过敏提出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然而时过九个月,市场难觅标注过敏原食品。
记者走访多家超市,随机查看了十几种含有过敏原的食品,发现其中不少都没有过敏提示。一款品牌沙琪玛,配料表注明有鸡蛋、奶粉,一款双拼披萨含有小麦粉、鸡蛋等,但都没有提示这些物质可能引发过敏。一些产品还在过敏标识上玩起“悬念”:某款咖啡粉,只在配料栏下方用相同字体标明含牛奶和大豆,消费者不仔细看会以为是配料;消费者一头雾水;更让人担心的是,很多儿童食品对过敏原的提示很不到位,譬如大部分果冻产品都含有奶、蛋类原料,却很难看到警示字眼。
有专家指出,任何食物都可诱发变态反应,但约90%的过敏反应是由少数食物引起。1999年食品法典委员会第23次会议公布了常见致敏食品的清单,这些食物包括:蛋、鱼、贝类、奶、花生、大豆、坚果和小麦。诱发过敏反应较少的食物则包括猪肉、牛肉、鸡、玉米、番茄、胡萝卜、芹菜、蘑菇、大蒜、甜辣椒、橘子、菠萝、猕猴桃、芥末、酵母。因此,卫生部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建议,有八大类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果用作配料,企业好进行过敏原标示。事实上,很多国家对容易引发过敏的食物在包装上都有严格要求。美国公布了容易过敏的8类常见食物,即蛋类、牛奶、花生、黄豆、小麦、坚果、鱼类和甲壳类食品,生产商或包装商必须在食品包装标签上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