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格记录纸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2012-10-24 13:10:45794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12年10月9日,美国*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格记录纸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含Leo’sQualityProductsCo.,Ltd./DenmaxPlasticStationeryFactory)的倾销幅度为258.21%。并取消上海联立纸业有限公司(ShanghaiLianLiPaperProductsCo.,Ltd.)的此次行政复审。 2005年10月6日,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格记录纸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8201020.20、48201020.30、48201020.40、48201020.50、48201020.60、48102250.44、48119090.90和48201020.10。2006年8月31日,美国*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78.39%~2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