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印刷职业技能赛暨世界技能选拔赛的通知
- 2012-05-02 11:05:3533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印刷协会、报业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强在职职工和在校学生的职业能力建设,加快选拔、培养与造就印刷领域高技能人才,促进我国印刷业快速发展,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共同举办2012年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胶印”项目选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种和范围
(一)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大赛设置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三个竞赛工种。每个工种设立职工组和学生组,其中平版印刷工增设一项卷筒纸报轮组,七个组别。
(二)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胶印”项目选拔赛
平版印刷工学生组决赛和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胶印”项目选拔赛同步进行。
二、参赛人员
(一)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凡从事印刷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在校的(含应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技校学生以及中专、技校和职高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的技能大赛。
(二)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胶印”项目选拔赛
凡参加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胶印”项目选拔赛选手,年龄要求在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标准和命题
(一)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本次大赛职工组以《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要求为基础;学生组以《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各组别命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职工组总成绩中理论知识占30%,实际操作占70%。学生组总成绩中理论知识占40%,实际操作占60%。竞赛试题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
(二)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胶印”项目选拔赛
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胶印”项目选拔赛和平版印刷工学生组决赛同步进行,按照世界技能大赛的技术要求和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胶印”技术要求,专家组制定选拔标准,由专家组成员进行现场打分选拔。
四、裁判员的管理
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根据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要求,大赛的裁判员必须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培训。
五、组织管理
大赛由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中国报业协会具体承办。
协办单位:海德堡(中国)有限公司、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
(一)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