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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立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2012-04-19 09:04:281427
来源:中国包装印刷机械网整合
  【ppzhan摘要】记者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三次会议上获悉,《上海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若干规定》(暂定名)已被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立法调研正在全面开展之中。前几天,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讨会透露,上海地方立法的一种思路是:借助“标识制度”限制过度包装。上海地方立法提出,设定商品包装“标识制度”――食品、化妆品均需公示承诺包装符合国家标准,未造成过度包装。
  
  近年来商品过度包装现象泛滥,造成的各种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两会期间,顾肖荣等10位代表据此提出,上海应尽快通过地方立法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记者今天(18日)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三次会议上获悉,《上海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若干规定》(暂定名)已被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立法调研正在全面开展之中。
  
  顾肖荣等10位代表提出,近年来商品过度包装现象泛滥,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损害消费者利益及助长不正之风等多重危害。“上海作为性商业大都市,应该通过地方立法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为此,代表们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尽快制定《上海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甘忠泽介绍,尽管国家已经制定了部分商品限制过度包装的技术标准,但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保障和推进,“上海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先行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对商品包装物的减量提出要求。”
  
  甘忠泽透露,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上海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若干规定》(暂定名)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立法调研工作也正在全面开展之中。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讨会透露,上海地方立法的一种思路是:借助“标识制度”限制过度包装。上海地方立法提出,设定商品包装“标识制度”――食品、化妆品均需公示承诺包装符合国家标准,未造成过度包装。有了“标识制度”,商品无论产自本地还是外地,只要进入上海市场,都应有包装告知承诺。而地方立法将赋予本地销售商“监督检查”责任,督促生产企业承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按此设想,如果销售方对“标识制度”的监管责任一旦被地方立法确认,那么,沪上所有超市、大卖场都要睁大眼睛,看看新进的食品、化妆品是否都有“包装告知”。
  
  立法者特别说明的是,立法导向并非“处罚”而在为垃圾减量,设置罚则也只是为了实现“减量”。
  
  研讨会还透露,目前立法已进入分析论证和草案形成之前的阶段,按计划草案在5月下旬基本定型。立法起草阶段或将就主要条文和制度设计征询社会意见。法规草案将于6月中旬定稿,7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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