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会议提案:过度包装商品需交垃圾回收费
- 2012-01-12 14:01:021215
春节临近,虽说现在不用像以往那样准备大宗的年货,但是买一些特色食品,还是需要的。正是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很多的生产厂家推出了节日*包装。看上去,就让人爱不释手。其中的商品也是花色繁多,迎合了不同消费者的口味。然而,在市场上商品丰富的背后,却有不和谐的音符在跳动。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人们只看包装,不看内容物的心理,通过印制精美的包装,偷梁换柱,大肆欺骗消费者。在自己获得不法所得的同时,大大侵害了市民利益,真正是损人利己。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当然首先需要质量监管部门加强管理。昨天上午,上海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产生大会的议案:顾肖荣等10位代表提出了有关制定《上海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的建议。
顾肖荣等代表提出,上海应通过地方性立法来限制过度包装泛滥。对食品区分饮料酒、糕点、茶叶、粮食等不同类别,从而规定不同的限量指标。对于明显超过包装功能需要的、包装层次过多、材料过当、结构设计过剩、表面装潢过度、包装成本过高的情形认定为包装过度。对由于包装过度,导致消费者对其商品品质、数量等存在重大误解的,应当认定为欺诈,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议案建议,在设计与生产环节,可以实行包装设计报备制度,即要求生产厂商对于自己的商品包装,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填写商品包装指标说明(包括材料、体积、空隙率、成本、是否可回收、可循环利用等信息)。在销售环节,要求所售商品标明“绿色包装”标识,包括在沪销售的外地商品生产商,对于存在过度包装的,需要向行政主管部门缴纳一定的垃圾回收费用。
前不久,为了切实做好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青岛市制定了《青岛市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方案》,将严厉查处过度包装行为,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包装业转型升级,减少商品包装中的资源消耗,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方案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要广泛宣传国家标准,并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前,形成宣传强势。组织新闻媒体对屡禁不止的过度包装反面典型予以曝光。
对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问题,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外,消费者本人也要摒弃“以貌取物”的坏习惯,拒绝购买过度包装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