阀门标准问题的的现状与建议
时间:2015-08-10 阅读:803
一目前阀门标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有关标准修改方面的问题
*,标准内容的修改、完善、提高是正常的。笔者认为修订的标准应该继续沿用原标准号,只需在标准的年号上加以改变。例如 GB4981-85 修订后改为 GB4981-90、GB4981-95,而没有必要废去 GB4981 另用 GB/T13927 新号,这样不但使原来的标准号成了空号,同时又增加了一个新号。
可能会有人解释这样做是为了吸收和采用国外*标准。但笔者认为:制修订标准时积极采用标准和国外*标准是*正确和应该的,问题是要经过分析对比,学其所长,取其精华,形成自己的体系,不能见到一个搬一个,使自己的标准五花八门,乱了套路,成为国外标准的混合体。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的标准经常修订,但总也不会乱了体系。例如美国石油协会的 API598《阀门试验与检验》标准,经过 20 年的多次修改,发展为 API598-96 第七版,但标准号始终还是 API598,只是在年号上和版本上作相应改变。而不象我们修改后另起新号,使人们无法分辨新旧标准的发展轨迹。德国的阀门供货标准 DIN3230,是采用在标准号下又分列分号的办法。如 DIN3230-Pt1 供货技术条件,Pt2供货一般要求,Pt3 试验总汇,Pt4 供水阀试验,Pt5 煤气阀检验等,这种编号给人以条理清晰的感觉,值得我们借鉴。
2,阀门标准与法兰标准不配套
用户在选购阀门时除了关心阀门本身的质量问题外,还要关心阀门与管道连接安装的尺寸匹配问题。但目前有关阀门法兰标准五花八门,机械部的法兰标准有 JB78、JB79、JB/T791、JB/T80、JB/T81 等;其它部门的法兰标准有 HGJ44、SH3406、HG20592 等;还有国家钢、铁法兰标准 GB4216、GB9113 等。而这些标准有关尺寸不尽相同。同一种钢材的同一压力规格的法兰,要么是外圆大小差 5mm、,要么是法兰厚薄差 1~2mm,zui简单zui常用的突面法兰(RF)的凸面台阶直径尺寸还互不统一,总要差那么 2~3mm,这种状况给用户带来*的麻烦。往往选购的阀门发到施工现场后发现有的是法兰外圆大几毫米,有的小几毫米;有的螺柱孔大 1~2 个毫米,有的螺孔和螺栓一样大,很难穿进去,连需要划割石棉板的法兰凸台密封垫外圆也有大有小,相差 1~2mm。同一个规格的阀门由于生产厂家不同,采用的法兰标准不相同,造成法兰微小的尺寸变化实在是没有必要,既不合理又无*性。
3,阀门结构长度不统一
阀门除了连接法兰本身尺寸标准较乱以外,两端法兰面之间的尺寸——结构长度也分长、中、短系列。对同一个压力级同一个规格口径的阀门,过去的阀门结构长度尺寸是*的,要更换一台阀门只要选好型号、压力、口径,买来一定能安装到管道法兰间。现在采用新的标准不行了,首先阀门没有一个统一的结构长度标准可查,有一个标准是 GB12221《法兰连接金属阀门结构长度》,列出的是法兰阀门的结构长度,可是又包括了对夹式蝶阀和止回阀的结构长度。又有一个标准是 GB/T15188《阀门的结构长度》,从标准名字看,这个标准应该是包括所有阀门,可是它只包括了对焊连接、对夹连接和内外螺纹连接的小口径阀门,而不包括法兰连接阀门,而且对夹连接的蝶阀和止回阀与 GB12221 中的压力口径范围又不相同,让人无所适从。另外承插焊连接,卡套、卡箍连接的阀门其结构长度又无从查找或者根本没有标准。即使好不容易从 ZBJ16005《锻钢阀门》中找到了几个口径的内螺纹连接、承插焊连接的阀门的结构长度尺寸,过了几年又被 JB/T7746 所代替,其内容中的内螺纹、承插焊结构长度尺寸表又变了,还有一些阀门的结构长度分别“埋藏”在不同的专门产品标准中。例如在 GB12233 中能找到内螺纹阀门结构长度,在 GB12240 中也有内螺纹连接阀门的结构长度,在 GB12237 中又能找到对焊连接阀门的结构长度尺寸表,其中有些和 GB/T5188 又不一致。
还有,阀门的结构长度对于同一个压力口径的阀门又分出了长、中、短系列,出现了有个别的长系列尺寸比中系列或短系列尺寸还短的现象,引起的后果是设计院选型时不知道该选哪一个系列,因为阀门生产厂不可能对同一种类、同一压力级、同一口径的每个规格的阀体准备长、中、短三套铸、锻模具,生产厂也不知道设计院可能会选哪一种或用户需要哪一种,用户在更换阀门时也不知道需要更换的阀门结构长度属于长或短哪一个系列,不敢贸然订货。如果买回来一个阀门,即使型号、压力、口径、法兰尺寸都正确,结构长度的长、中、短对不上,现场仍然装不上。这样的阀门标准实际上和没有标准一个样。
这种不统一问题,在产品标准中也存在,在此不再赘述。
二 几点建议
(1)建议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加强宏观管理,尽量避免和制止有些部门、行业各行其是,尤其是在标准化的体制和体系上加强框架管理。
(2)建议修改标准应该沿用原标准号,并在年号上加以区别。以便基层和用户了解标准的发展、取代情况。同时标准号的轻易报废也使标准序列中空号增多,加长标准流水号。
(3)加强新标准的宣传工作,以便用户及时了解标准的取代情况,保证新标准的及时贯彻执行。
(4)加强标准化管理和协调工作,避免各部门、各行业标准的重复、矛盾和不统一现象,使我国标准化体系更加完善,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