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打印机因阻止兼容墨盒被用户起诉
- 2012-02-22 09:02:101950
保障选择权
本案原告代理人、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律师靳琦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原装墨盒厂家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2006年2月28日,*、*等七部委发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办法》第九条规定,电子信息产品设计者在设计电子信息产品时,应当采用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因缺乏更加明确的规范及相应的罚则,植入芯片的打印机仍得以无障碍地销往我国。”靳琦说。
靳琦律师认为,加密芯片就像一张“身份证”,使得打印机只能使用拥有“身份证”的原装墨盒,目的是阻止兼容墨盒的竞争。而兼容墨盒或填充墨水为消费者节省大量金钱,加密芯片阻碍了这种节省,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记者还从网上了解到,洛杉矶律师也曾于当地时间2008年8月28日,就韩国“三星”以不当方法迫使消费者购买打印机墨盒,向新泽西州特兰顿联邦地方*提起集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