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等就文化体制改革举行新闻发布会
- 2011-03-01 13:03:101660
“十二五”新闻出版业发展目标确定:实现总产出2.94万亿元
新闻出版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蒋建国介绍,“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新闻出版业大发展的时期。与“十五”时期末相比,全行业总资产、总产出、总销售都翻了一番,印刷业翻了两番。2010年增加值占到国内文化产业核心层增加值的60%多。5年累计生产图书135.8万种、338亿册,是“十五”时期的2倍。到“十一五”时期末,图书出版品种和总印数、日报总发行量已居世界位,电子出版物总量已居*二位,印刷业年产值已居*三位。我国报刊发行已覆盖80多个国家和地区,图书和期刊等出版物已进入193个国家和地区,版权贸易引进输出比从2005年的7.2:1转变为2010年的3:1。
经过改革,到目前,全国10多万家国有印刷复制单位、3000多家国有新华书店完成转企改制;581家图书出版单位中,除少数拟保留公益性出版单位外,*各部门各单位、地方和高校出版社都已转企改制;已有1251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和注册为企业法人。在此基础上,组建了100多家报刊集团和出版传媒企业集团。与此同时,积极引导非公有资本包括外资有序进入政策许可的新闻出版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在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行业均占到了80%左右。特别是组织实施了打造精品力作的重点出版工程、服务农民的农家书屋工程、满足少数民族群众需求的民文出版工程、提升国民素质的全民阅读工程、净化出版物市场的文化环保工程等惠民工程,其中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已累计投入资金60多亿元,建成各类农家书屋近40万家,惠及几亿农民群众。
“十二五”时期,是新闻出版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此,我们制定了“十二五”时期新闻出版业发展的各项任务、目标和措施,提出到“十二五”时期末实现总产出2.94万亿元。为确保发展目标的实现,当前要着重抓好六件事,这就是指导转企改制后的出版社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启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继续推动新闻出版企业联合重组,积极引导和规范非国有文化企业有序参与新闻出版活动,大力实施新闻出版系列惠民工程特别是抓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不断深化新闻出版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文化体制改革就是搞文化产业化”纯属误解
*记者提问:现在社会上存在一种看法,认为“文化体制改革就是搞文化产业化”,怎么看这种认识?
孙志军回答:首先需要指出,这完全是一种误解。涉及文化改革发展的任何文件和*同志讲话中,从来就没有讲过“文化体制改革就是搞文化产业化”。在改革的基本思路上,我们科学地区分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做到“两手抓,两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任务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十一五”时期,提出并积极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目标提前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产业是文化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根本任务是繁荣文化市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其显著特点是以市场为主导,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展文化产业要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要降低准入门槛,鼓励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此外,文化体制改革还涉及到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和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等多个方面。
我国三网融合已有实质性推进
在回答香港文汇报记者有关*推进三网融合情况的提问时,张海涛说,三网融合是党*、*的一项重要的战略部署,*高度重视三网融合,专门成立了三网融合的协调小组,并且确定了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及12个试点城市。现在电信部门、广电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按照*的部署推进这项工作。可以说,我们国家的三网融合已经有了实质性的推进。
*高度重视三网融合,按照*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积极推动和认真地贯彻落实。去年以来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紧建设全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IPTV和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平台和监管平台;二是加快推进了有线电视网络的整合和数字化、双向化的改造以及下一代广电网的建设;三是积极筹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特别是12个试点城市和地区已经基本完成了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并与*总平台实现对接,为开展三网融合的试点工作,确保文化安全、信息安全,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三网融合模式,走中国特色三网融合之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另外,国内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已审核批准594家。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
院团改革绝不是“甩包袱”
法制晚报记者问:现在有人说,“院团改革是想甩包袱”,您对此有何看法?
欧阳坚回答:国有院团转企改制的目的绝不是“甩包袱”,也不是“养得起、养不起”的问题。改革的目的是要破除阻碍院团发展的那些体制机制障碍,改变以往缺乏生机和活力的状况。按照*的统一要求,我们要在继续加大政府对国有院团扶持的前提下,通过事转企,使其成为现代的、规范的演艺企业。我们这样做有利于院团用市场的资源来获得发展,能够在市场竞争当中来增强它们内生的动力和活力,能够在满足市场需求的过程当中不断创作出既叫好又叫座的作品。也就是说,要经过转企改制的改革,使这些院团逐步发展壮大,成为演艺产业当中的生力军和主导的力量。
下一步将积极推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分期分批转企改制
在回答中新社记者有关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情况的问题时,蒋建国说,对报刊出版单位进行改革是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必须要做的。由于我们国家报刊的数量比较多,情况千差万别,这项改革成为一个难点、突出问题。对这个问题,新闻出版总署高度重视、知难而进,已经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进行了多方面的试点探索。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251家非时政类报刊转制或登记为企业了。现在正在做的工作是抓紧研究制定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下一步的工作主要是推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分期分批转企改制。在推动这些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同时,还要促进报刊资源实现重组、结构调整,并且还要关停并转一批不具备办报办刊条件的报刊出版单位,从而构建有利于报刊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新格局。
*将尽快对广播影视植入式广告作出规定
*如何看待植入式广告?在加强植入式广告管理方面有何打算?在回答北京电视台记者提问时,张海涛说,植入式广告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植入式广告是从国外的电视媒体引入的一种广告模式,它对于拓展广播影视的广告模式、促进广播影视的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近年来,植入式广告在一些国家已经有了一些相对成功的范例,在我们国家的广播影视作品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我国的植入式广告尚处在一个发展的阶段,确实存在着植入数量过多,植入手法生硬等方面的问题,影响了广大观众对影视作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的欣赏。为此,*正组织力量,研究分析广播影视植入式广告问题,将按照坚持中国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并重、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并举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尽快对广播影视的植入式广告做出规范,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切实保障观众的权益,推动植入式广告健康有序发展。
力争到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任务
在回答北京电视台有关国有院团转企改制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时,欧阳坚说,下一步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总体的考虑是,除少数要按照程序审批需保留事业体制的院团之外,力争到明年上半年,其余的国有文艺院团将全面完成转企改制的任务。通过这项改革,培育出更多的现代演艺企业,为繁荣我国的演艺产业奠定坚实的微观基础和体制保障。
为了实现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下一步将在四个方面加大政策和措施实施力度:一是要加大部际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保证*有关改革的配套政策能够确实得到贯彻和落实,同时根据新的情况研究制定新的改革政策和措施,为全国的院团改革提供更为有力、更为有效的政策保障。二是要筹集*有关专项资金,对于转制和正在转制的院团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重点用于改善装备、开拓市场等方面,以帮助这些转制院团更快、更好地发展。三是对转制的院团在贷款融资、争取上市和产品出口等方面给予重点帮助和必要倾斜。四是在公益性演出、对外文化交流和演艺人才培养方面,将优先考虑和安排已经转制的国有院团。通过这些措施,就是要使转制的国有院团有保障、得实惠,真正实现早改革、早受益、早发展的目标要求。
四项举措坚决抵制低俗之风
凤凰卫视记者问:文化产业发展中可能会有一些良莠不齐的情况,对一些格调比较低下的文化产品有哪些管理措施?
孙志军回答:文化低俗现象,古今中外都有表现。在文化体制改革实践中,我们始终强调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坚决抵制低俗之风。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主流健康向上,但也确实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迎合低俗化的现象。*对此高度重视,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的文化改革发展,要在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我们将采取四个方面举措:
一是精心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推出更多高质量高品位的文化产品,并在宣传推广、政府购买、市场营销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二是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评奖。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艺批评工作的意见,支持重要新闻媒体开办文化时评类栏目节目,开展健康的文艺评论活动。规范文艺评奖办法,不断提高评价的导向性、性和公信力。三是加强对文化企业的引导和管理。规范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明确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推动文化企业自觉担当社会责任,服务人民群众。在*企业、文化企业30强和文化企业上市等项工作中,将社会效益放在突出位置,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加大“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保护知识产权,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不断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促进文化市场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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