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
- 2024-12-13 10:12:0011619
【包装印刷网 行业动态】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24〕473号),旨在加快推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
根据通知,资格申报企业应为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所列产品的企业,且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企业需具备较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产业化能力,并拥有专业较为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掌握该产品研制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复核确定产品补偿资格,并按产品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补助资金额度,有效期限不超过3年。通过此次资格审定,符合条件的新材料生产企业将获得相应的保险补偿支持,有助于降低市场风险,加快新材料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应用。
具体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原函〔2024〕473号
根据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资格申报企业应为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所列产品的企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产业化能力,具备专业较为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掌握该产品研制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二、资格审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地区或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形式采用线上申报,网址为https://xclcygx.miit.gov.cn。
(二)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按要求对本地区或所属企业开展资格审核,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和价值合理性等,形成核查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2。
(三)部门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复核确定产品补偿资格,并按产品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补助资金额度,有效期限不超过3年。
三、其他要求
(一)材料制造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险补偿资格的,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有关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做好审核工作。推荐单位核查意见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附件:1.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2.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推荐材料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付瑜 010-68205566 高群 010-68205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