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科技创新 青岛出台新政激励研发投入
- 2024-08-21 10:08:481498
【包装印刷产业网 地方新闻】 8月15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提升青岛市的研发投入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为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政策》提出,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按年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支持(基础研究投入可按两倍计入)。例如,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30%及以上的企业,青岛将对增量排名前5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150万元。
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30%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5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150万元。研发投入在5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20%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3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研发投入在1亿元(含)至10亿元之间,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15%及以上的企业,对增量排名前2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对研发投入10亿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8%及以上的企业,单个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补。
实施企业研发活动“一清零一提升”行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且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含)的,一次性给予奖补30万元。支持企业研发总部建设。对新引进且年研发投入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基础研究支出可按2倍计入)的研发总部,按不超过当年研发投入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500万元。对首次升规纳统、且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含)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
鼓励高校院所加大基础研究,面向未来产业领域开展科学问题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科学家及科研团队等来青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对新获批建设(重组)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在建设期内,对牵头组建单位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对参与其他省市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搭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和省、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对新获批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
对于研发投入的资金来源,《政策》提出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青岛将优化财政科技资金配置方式,带动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例如,深化财政科技资金“拨改投”改革,每年以股权投资形式支持一批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同时,青岛将适度提升企业研发项目联动投入比例,引导企业加大科研经费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引“金融活水”灌溉“科技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