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绿色低碳包装技术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 2024-03-21 10:03:021841
【包装印刷产业网 行业动态】 各会员企业及包装技术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绿色包装评价方案及准则》、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升公众低碳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我协会根据《绿色低碳包装企业评价准则与规范》(T/GDBZ 018—2023 T/GDCPA 010—2023)将在全省开展广东省绿色低碳包装技术企业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要求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包装企业或包装技术企业,企业建设和经营过程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符合相关标准。
2、提供的评价文件和数据资料真实有效。
3、企业环境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的规定。
4、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要求,不应使用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相关物质。
(二) 评价内容
1、基本条件:企业简介、企业经营情况等。
2、企业包装领域专用的工艺技术水平及生产场地:企业采用的核心工艺技术、生产设备及水平;企业技术人员及研发能力情况;企业作业场地和生产能力相匹配情况。
3、绿色低碳相关管理:企业低碳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企业的能源、用水计量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企业绿色、低碳技术开发、应用等情况。
4、环境保护:企业的污染物产生、处置和排放情况;清洁生产与绿色制造情况。
5、质量管理: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情况。
6、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管理培训及检查等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二、申报材料
广东省绿色低碳包装技术
企业评价申请表
(后见附件1)
01
广东省绿色低碳包装技术
企业自评价报告
(编制报告大纲模版后见附件2)
02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将广东省绿色低碳包装技术企业评价申请表、广东省绿色低碳包装技术企业自评价报告独立订成册,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于2024年4月30日前寄送至协会,并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
三、评价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后,协会将安排第三方组织评审,安排材料审核,并组织专家开展评价。根据《绿色低碳包装企业评价准则与规范》(T/GDBZ 018—2023 T/GDCPA 010—2023)出具评价结论,并在协会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自发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发布广东省绿色低碳包装技术企业等级评价结果。结果发布后,统一在2024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发放评价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