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部门关于支持密云区、延庆区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规范化试点的通知
- 2023-01-04 13:01:3525269
密云区人民政府、延庆区人民政府,市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深入实施《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为全市树立典型示范,经研究,决定在密云区、延庆区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规范化试点工作。现就市级相关部门支持两区试点工作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密云、延庆两区为主体,以市级部门和结对区指导帮助为保障,以协会、专业机构、专家、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服务为支撑,重点围绕农业生产、旅游景区、乡村民宿、农贸市场等领域,进一步强化细化治理措施,到2025年底,全面提升各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水平,将密云、延庆两区打造成塑料污染治理的典范,为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做出示范,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农业生产领域
1.加大生物降解农膜推广力度。两区结合自身种植业发展现状,选取适宜区域、适宜作物,加快推广生物降解地膜。市、区两级财政按照现行政策支持鼓励农户采购和使用生物降解农膜。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推广使用生物可降解育苗钵、吊蔓绳等塑料制品。市、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加强对生物降解农膜产品选择、使用技术及农艺配套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积极协调朝阳-密云、海淀-延庆结对区,在塑料污染治理领域加大资金投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2.推动农业塑料污染治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两区要支持相关企业、科研单位在辖区内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相关绿色技术与产品的研发试验和示范应用。市级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可降解地膜专用材料及产品创制与产业化项目”及其他生物降解地膜相关科研项目在试点区开展试验和成果转化,对相关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应用项目按照本市绿色技术创新相关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3.鼓励餐饮业、农产品零售业头部企业主动践行绿色责任。市区相关部门要主动搭建沟通交流平台,鼓励引导相关头部企业在两区的农产品合作基地全面使用生物降解农膜、育苗钵、吊蔓绳等,不断扩大农产品合作基地范围,将使用生物降解农膜作为采购绿色农产品的重要考量,从生产源头减少塑料污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4.开展农田、水体微塑料污染情况监测。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支持指导两区结合田长制和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工作,布设农田监测点位,持续开展地膜残留监测,在密云水库及辖区内重点河流断面、湖库等布设监测点位,持续开展水体微塑料监测,全面掌握区域微塑料污染现状和变化趋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二)旅游景区领域
5.加强辖区内等级以上旅游景区、乡村民宿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治理。市级有关部门指导两区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单独回收塑料外卖餐盒、包装袋、饮料瓶等塑料废弃物,鼓励使用可重复利用的文化布袋、纸袋等替代塑料制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委,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三)零售业领域
6.规范农贸市场塑料袋使用。两区要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塑料购物袋使用。商务部门要指导规范农贸市场实现塑料购物袋统一购销,逐步推广替代产品;到2024年底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购物袋,提前1年完成《行动计划》任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市场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四)规范塑料制品回收利用
7.加大生物降解垃圾袋推广力度。在两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鼓励引导居民使用生物降解塑料袋盛装家庭厨余垃圾,促进生物降解制品多次使用,缓解厨余垃圾异味问题。(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8.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鼓励两区通过PPP等方式建设区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完善可回收物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规范废弃塑料回收,从源头减少塑料垃圾量。(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9.探索一次性塑料餐盒回收利用。两区要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一次性塑料餐盒回收利用模式,市级有关部门指导密云区、延庆区在建成区、旅游景区将轻污一次性塑料餐盒(即经简单清理后,没有残余食物,没有沾染大量油污、汤汁的塑料餐盒)纳入可回收物体系,协调外卖平台企业开展回收分拣、回收利用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五)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跟踪评价
10.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试点工作跟踪评价。两区要加强对本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成效的评价。市级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走访调查等形式加强对两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塑料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和污染现状的跟踪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客观评价治理成效,提出改进建议,推动示范区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六)强化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
11.广泛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宣传。两区要充分利用本区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工作。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宣传解读,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并指导两区融媒体,充分挖掘、推广基层创新成果、典型做法,推出一批创意新颖、生动活泼的限塑宣传作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12.开展志愿活动引导市民参与。市级有关部门和两区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在两区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开展向小微商户科普减塑知识、推广一次性塑料替代产品和生物降解制品等活动,以及景区、公园等重点区域的塑料垃圾捡拾活动,用志愿力量带动两区居民参与塑料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团市委,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密云区、延庆区政府要结合本区当前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基础与自身特点,将试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年度工作中,印发实施本区年度塑料污染治理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两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相关街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抓好本区域内各项治理任务的组织落实;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市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对两区塑料污染治理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技术与政策指导,加大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力度,协同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统筹推进生态涵养区塑料污染治理规范化试点工作,在做好跟踪评价基础上,及时总结两区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向全市其他区推广,不断提升本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水平。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
原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支持密云区、延庆区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规范化试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