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
- 2022-09-14 12:09:431688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积极推动产业格局、发展动能、企业主体、发展模式、空间布局重塑,着力构建数字经济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为“两个先行”夯实物质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稳定在1/3左右,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5万元/人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5%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1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9%;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6%以上;山区26县每年共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家以上;浙江制造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国际化水平持续领跑全国,在全球价值链创新链产业链的位势明显提升。到2035年,成为全球数字变革创新地、全球智能制造领跑者、全国绿色制造先行区,基本建成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一)打造4个世界级先进产业群。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开展集群竞赛,推动各地优化主导产业空间布局,加大龙头骨干企业和高能级创新平台培育力度,完善“一集群一机构”治理机制,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等4个世界级先进产业群。
(二)提升15个特色产业集群竞争力。突出专业化和差异化发展,实施“一群一策”,重点培育高端软件、集成电路、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智能光伏、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机器人与数控机床、节能环保与新能源装备、智能电气、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现代纺织与服装、现代家具与智能家电、炼油化工、精细化工、高端新材料等15个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
(三)培育高成长性“新星”产业群。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实施“新星”产业群培育行动,面向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基因工程、前沿新材料、元宇宙、区块链等前沿领域,推动创新资源持续汇聚、创新成果高效转化、产业生态迭代完善,打造一批具有技术领先性和国际竞争力的百亿级“新星”产业群。
三、加快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推进创新联合体、产业创新联盟建设,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到2025年,新培育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5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家以上、省级创新联合体20个以上。
(二)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围绕基础材料、高端芯片、关键软件、生物医药等领域,实施“双尖双领”攻关计划,产出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加强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推进科技攻关成果产业化,深入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和推广。到2025年,取得200项填补空白、引领未来的制造业重大创新成果。
(三)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基础技术和产品开发,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实施产业链“链长+链主”协同机制,动态培育50家“链主”企业和一批“链主”伙伴企业,构建200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和50个知识产权联盟,实施省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500个以上,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四)加快科技创新平台能级提升。构建新型实验室体系,完成十大省实验室布局,高质量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完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优化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布局,建设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浙江中心,累计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10家以上、省制造业创新中心30家。
(五)引进培育一流创新人才。实施“启明计划”等引才工程,加强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行动,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每年培育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500名。深化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建设一批一流技师学院。
四、深化“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设
(一)深化数字经济系统建设。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加强综合集成,强化应用全面贯通,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标志性重大应用。加快产业数据价值化,深入推进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建设。探索产业群体智造新模式,推进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到2025年,培育数字工厂标杆企业50家以上,上线运行细分行业大脑50个以上。
(二)加快企业数字化改造。建设浙江新智造公共服务应用平台,实施智能制造生态伙伴计划,做强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加快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深入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加快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实施企业数据标准化治理行动,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到2025年,建设“未来工厂”100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00家(个)。
(三)发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新模式。发展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制造服务业主体培育,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到2025年,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600家(个)。
(四)建设一流数字基础设施。加强大型数据中心建设,高标准建设“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提升重点行业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加大网络安全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到2025年,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300个以上,实现百亿元以上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
五、着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一)积极打造产业领航企业。迭代实施新一轮“雄鹰行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推动世界500强企业持续增加。深化“凤凰行动”,加快高质量产业链并购重组,培育更多优质上市企业。到2025年,打造产业领航企业100家,新增上市公司200家以上。
(二)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深入实施“小升规”“雏鹰行动”,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内市场领先的“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国际市场领先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加快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之省。到2025年,累计培育“隐形冠军”企业5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0家,新增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30家。
(三)加快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深化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健全梯次培育机制,加速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发展。到2025年,培育科技领军企业1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400家、高新技术企业3.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万家。
六、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
(一)推动制造业结构低碳化调整。组织实施钢铁、建材、石化、化工、造纸、化纤、纺织等高耗能行业碳达峰专项行动。培育发展低碳高新产业,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低碳转型。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管理,严格节能监察执法。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
(二)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节能降碳技术攻关,突破一批绿色低碳共性关键技术、重大节能先进技术装备。严格落实能效约束,动态调整各行业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实施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每年实施100个省级节能降碳改造重点项目。
(三)全面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发布绿色低碳装备工艺技术目录,培育绿色低碳改造工程服务机构。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清洁生产审核,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梯度培育绿色低碳工厂,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支持龙头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到2025年,建成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50个、绿色低碳工厂500家。
七、推进制造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摸排高耗低效企业,实施清单管理、分类整治,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进工业用地全域整治,加快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和闲置用地处置,提升工业用地容积率和亩均效益。加快园区有机更新,园区综合容积率达到1.5以上。每年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5000家,腾出用地5万亩以上。
(二)扩大和优化制造业有效投资。完善重大项目谋划、招引、储备、推进机制,推进招大引强攻坚工作,确保每年省市县长项目工程中制造业项目数不低于三分之一,落地一批央企军工企业战略合作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健全省制造业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开展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2025年,完成制造业投资8000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20%以上。
(三)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全力建设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深入推进绍兴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综合改革和48个传统制造业行业改造提升。分行业批量化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引导支持传统产业跨域集聚、整体提升。
(四)打响“浙江制造”品牌。深化制造业质量革命,建设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企业标准筑基工程,加快构建浙江制造业标准体系,到2025年,新制修订国际标准2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400项,认定“浙江标准”200项。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每年培育推“品字标”品牌企业300家、“浙江制造精品”200项。
八、促进制造业区域协调发展
(一)优化“双核一带一廊”空间布局。唱响杭州、宁波“双城记”,推进环杭州湾产业一体化布局,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核心引擎。发挥舟山群岛新区、省级新区和高能级平台优势,优化布局一批临港先进产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环湾区沿海产业带。强化金义都市区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生态工业主线,打造金衢丽绿色经济走廊。
(二)提升重点地区和平台能级。鼓励工业大市积极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开展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持续提升工业大市大县制造业能级。实施制造业大平台能级提升行动,重点推进27个新产业平台建设,打造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升级版特色小镇。
(三)加快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陆海资源要素统筹利用,协同推进临港产业带、生态海岸带、金衢丽省内联动带和跨省域腹地拓展带建设。支持涉海开发区(园区)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大力发展绿色海洋石化、海洋新材料、海洋装备制造和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制造业。
(四)加快山区26县生态工业发展。实施“攀登计划”,支持山区26县“一县一业”发展,打造一批百亿级特色优势生态产业,因地制宜培育新兴产业,推动历史经典产业焕发新活力。深化产业链山海协作,加快推进飞地建设,招引实施一批强链补链重大项目。到2025年,山区26县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2170亿元以上。
九、畅通制造业国际国内双循环
(一)畅通制造业国内循环。落实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高质量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高水平省际合作园区。深化对口帮扶、支援和合作机制,推动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建设一批产业转移对接合作平台。
(二)畅通产业链国际循环。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培育民营跨国公司。加强“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和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建设高水平境外经贸合作园,推进海外仓建设布局和功能升级。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助力企业拓展全球市场网络。
(三)打造高效协同制造物流体系。加快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和义新欧班列2.0版建设,打造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加快发展高品质、专业化大宗商品物流、生产物流、应急物流,争创国家物流枢纽。推进制造业平台与物流平台规划布局有效衔接,推动多式联运、“四港联动”发展。
十、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
(一)创新财税支持政策。统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商务、人才等财政专项资金,强化政策集成,优化使用方式,向制造业倾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各项政策直达快享。推行首台套产品和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政府首购制度,逐步提高国有企业采购首台套产品和服务的比例。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打造全省产业基金投资“一张网”。各地要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足“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
(二)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强化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增加中长期贷款、技改贷款和信用贷款投放,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种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力争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占比稳中有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探索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制度,完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实施企业股改上市提升工程,推进企业上市“一件事”集成改革。
(三)优化能耗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原料用能抵扣政策,地方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制造业重大项目能耗指标纳入设区市或全省盘子进行统筹平衡。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0.52吨标准煤/万元的新上项目,在项目所在地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施区域能评2.0版,进一步简化能评审批手续。
(四)加强工业用地保障。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地方实施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控制线内盘活腾出存量工业用地必须全部用于工业发展,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改一补一”,确保占补平衡。全省每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优先支持10亿元以上制造业重大项目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支持企业利用现有政策加快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省级每年安排3000亩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腾笼换鸟”攻坚)考核激励。
(五)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形成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新风尚。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探索开展企业执法监管“综合查一次”改革。
(六)提升制造业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开展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对评价优秀地区授予“浙江制造天工鼎”。集成优化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健全省市县联动、政企互动的工作体系。加强最佳实践、典型经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