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关于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建议
- 2019-03-11 09:03:031181
再生资源既是一个传统行业,也是一个大行业。但在巨大的市场潜力下,行业的基础却让人担忧。涂建华说:“回收企业主体多元且分散,行业管理、规范难度大,几十年来行业从业人员结构、商业模式、经营方法从未改变,缺乏,规模化企业回收量仅占总回收量的不到10%。”此外,正规再生资源企业还面临着综合税负过高、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以废钢铁加工为例,由于九成以上废钢铁原材料都是从自然人手中回收,几乎没有进项发票可抵扣,正规企业需要全额纳税。而相对而言,一些“小散乱”企业则很容易钻空子,正规企业的成本大大增加。
虽然国家面对正规再生资源企业出台了税收“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但惠及面有限。涂建华建议,国家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的落地兑现,保障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已公告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缩小区域行业企业政策享受差距;加大对再生资源行业扶持力度,带动行业朝着规范化集中化方向发展。
新能源汽车回收
*代表、上海汽车集团董事长陈虹:
新增新能源汽车回收资质,与传统汽车回收资质分离
近几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高速发展态势,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到2020年,预计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将达到50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报废期也将迎来高峰期。陈虹的议案主题均围绕新能源汽车。陈虹建言,加强新能源汽车回收管理,并提出具体措施:新增新能源汽车回收资质,并与传统汽车回收资质分离。细化电池拆解的技术标准、监督和推出机制。逐步淘汰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的企业。统一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动力电池再生利用园区。
垃圾分类
*代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印萍:
建议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立法
印萍表示,国家层面的强制性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是突破目前垃圾处理困境的保证,亟需以土壤和水污染、雾霾治理的决心和力度全力推进配套工作建设,尽快改善城市和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绿色发展。对于垃圾分类处理的议案,印萍建议,加快强制性生活垃圾分类国家立法工作,推进差别化垃圾处理收费和信用制度的法律环境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建设,同时还应加强垃圾回收处置技术研发,终构建“节简”型社会。
*委员、湖南商学院校长陈晓红:
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收费制度
近年来,随着公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垃圾分类”成为社会热词。陈晓红建议,“分步骤、分层次、有目标”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收费制度。结合*进经验,可在46个试点城市中选择若干生态城市或重点城市先行推进,具体可从商务区、中心城区等开始试行。一是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培养公众环保意识;二是优化相关收费措施,明确费用征收主体,扶持垃圾分类处理产业链;三是建立阶段收费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处置收费制度可持续发展。
快递垃圾
*代表、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
完善法规标准大力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
随着我国快递业务量迅速攀升,电商快递包装生产使用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张近东表示,虽然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指导性文件,如《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一些环节仍然存在空白,部分条例和规章亟须更新。
张近东建议,应尽快制定快递业绿色包装和过度包装国家标准,明确快递业绿色包装使用率和回收率标准;制定快递运输环节服务标准,明确流通环节快递包装的损毁率,提高二次使用率;构建快递业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明确安全性、环保性、可靠性、可追溯性等要求及技术标准;建立非环保包装的退出机制,逐步实现快递包装全面绿色化。
*委员、江苏省淮安市副市长王红红:
尽快出台条例促进绿色流通
王红红建议,尽快出台《商品包装循环利用条例》,明确鼓励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把推行商品包装减量等要求,用法律手段加以明确规范。及时调整相关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调整“限塑令”,研究制定在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限制一系列不可降解塑料包装使用的相关实施方案,并且督促地方,特别是城市加大落实的力度。
在条例出台前,王红红认为,应严格执行新修订发布的《快递封装用品》等系列国家标准。推动企业降低商品封套用纸量、降低商品包装塑料薄膜袋的厚度以及气垫膜类包装袋、塑料编织布类包装袋的材料使用量。
*委员、观澜湖集团主席兼行政总裁朱鼎健:
加大整治外卖包装垃圾污染力度
朱鼎健建议,尽快将快递、外卖所产生的塑料包装材料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定,严格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减少管控盲区,使其更加适应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由税务部门研究出台有关征税办法,针对一次性塑料制品征收消费税。同时,以塑料垃圾为切入口,逐步构建起中国的“生态税”体系,所谓“生态税”是指具有调节与环境污染、资源利用行为相关的用于保护环境的各种税收的总称。构建“生态税”体系,既能使所有环节的参与者共同分担相应的税费,也可作为《环境保护税法》的必要补充。
他还建议,研究出台环保基金的征收和补贴细则。基金的补贴对象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事废弃外卖包装塑料回收的企业,减少垃圾存量;一类是从事环保包装技术开发的产学研项目,鼓励尽快开发出替代品。
废轮胎处置
*代表、北京林达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晓林:
加大对废轮胎处理*技术的补贴力度
我国每年产生的废轮胎总量多年位居世界,正以每年8%至10%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20年,全国废轮胎产生量或将高达2000万吨。数量激增的废轮胎已经成为十分紧迫的产业和环境问题,对我国实现绿色发展提出新的挑战。李晓林介绍说,目前,废轮胎处理技术及方法主要有原型利用、旧胎翻新、再生利用、辅助燃料及热裂解与发电技术这5种方式。在所有综合利用中,热裂解技术是目前能够大量消化废轮胎的重要途径,可以产出大量的清洁能源可供循环利用,创造更大的价值,变废为宝。
热裂解技术处理废轮胎能够实现资源的回收及有价值产品的充分再利用,是目前各国废轮胎处理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也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李晓林建议,应当加大对使用热裂解技术处理废轮胎的实体企业的扶持力度,采用这一技术产生的电力应当和生物物质发电以及垃圾发电一样,享受到绿色清洁能源推广补贴。
动力电池回收
*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
建议尽快出台《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
在《关于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法〉的议案》中,张天任建议,从制度上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行为,在生产、流通、消费诸环节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这对于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关于动力电池回收,张天任呼吁,国家应该鼓励和支持具有产业链整合能力的生产企业构建全国废旧铅蓄电池规范化回收体系,打造废旧铅蓄电池全产业链整体解决方案,铅蓄电池行业走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他还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实施细则,并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从严从重打击铅蓄电池非法产业链上回收处置行为。
*代表、江苏万顺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善红:
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制定
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迫在眉睫。在周善红看来,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二是回收利用体系尚不健全;三是回收技术和工艺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回收利用成本高、盈利难。
周善红建议,首先要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制定。进一步落实动力蓄电池编码制度及可追溯体系。其次,要构建规模化、化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积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押金制度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废旧电池回收意识。回收则遵照有限梯级利用的原则,同时回收具有较高提取价值的元素,进而形成动力蓄电池的闭环产业链、资源大化利用。再则加大动力蓄电池回收再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对具有价值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推广等。
建筑垃圾
*委员、台盟海南省委主委连介德:
应尽快出台国家对于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细则
连介德认为,管理缺位是建筑垃圾处理面临的首要问题。我国现行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是2005年由原建设部颁布的,对于建筑垃圾当前的问题已经无法完全覆盖,一些条款过于“粗线条”,执行效果有限。此外,职权归属不明,导致了建筑垃圾处理的无序化。他建议,应尽快出台国家对于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细则,对分类、利用等进行明确规定。升级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改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业组织管理体制,制定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财政税收扶持政策,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用地管理体制。
“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多部门的参与与支持。”连介德提出,将建筑垃圾清运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政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明令各工程项目使用一定比率的再生资源。建立由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管理机制,强化“源头控制、全程跟踪”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机制,形成“谁污染、谁付费”的建筑垃圾处置定价机制,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垃圾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