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环保督察释放了什么信号?
- 2018-04-28 11:04:334939
以环保督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是*对第二轮环保督察的新定调。
这意味着*环保督察将不仅停留在对环境问题的督政问责层面,更将突出环保与经济“两本账”的解决,以及如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是本轮环保督察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明确以督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背后有何深意?如何解决环保与经济这“两本账”?
近日,记者就上述问题对*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舜泽进行了专访。他认为,高质量发展建立在资源环境可承载力基础之上,生态环境决定着高质量发展的边界甚至红线,若环境问题不解决,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就难以确立。中国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必须依赖于高质量发展。
访谈
记者:*在环保督察中强调高质量发展,背后有何考虑?
吴舜泽:目前中国经济尚未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还处于负重爬坡阶段,一些结构性、瓶颈性、体制性和内在性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
按照*要求,环保督察下一步要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政治责任,推动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
高质量发展强调的是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两手都要硬。之所以在环保督察中突出高质量发展,就是为了统一地方党委、政府、市场主体和公众认识,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乃至曲解,是一个举旗定向。
环保督察的根本目的是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让人民享受良好生态环境,这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反而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环境问题实质上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突出高质量发展,就要把解决环境问题融入政府决策全过程和各环节,让公众不但有明确预期,而且能有效监督政府和企业。
记者:对于下一轮环保督察,*释放出哪些信号?
吴舜泽:我认为,释放出的信号:一是督察会持续,而且力度会继续加大;二是强化督政问责,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三是推动环境与经济更深度融合;四是会触及更多深层次问题,倒逼经济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首轮督察问责、监管执法可视为一次压力测试,环保力度的加大对经济压力的影响是适宜可行的,力度亦可接受。第二轮*环保督察将针对此前工作滞后、整改不力、问题集中或反弹、环境质量明显下降以及未完成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目标任务的地区,继续加大督察问责力度。
也就是说,多层次、多级别环保督察体系的形成,将进一步增强环保督察高压态势,以落实政府环保责任带动全社会环保责任的落实。
2018年环境污染物新增压力比2017年同期更大,环境与经济形势在局部存在反复甚至反弹情况。伴随经济回暖、工业复苏尤其是重工业快速增长带来的现实压力已经呈现,整体生态环境压力不可忽视。第二轮环保督察应紧密结合经济形势和市场活动,施策,做好制度政策安排。
首轮*环保督察所针对的目标,很多是过去多年来的环境问题。随着督察的深入推进,未来将更多触及社会深层次问题,形成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记者:怎样理解*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
吴舜泽:首轮*环保督察完成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督察全覆盖,有了广度,接下来就要在深度上下功夫。所以“纵深”发展将体现在下一步环保督察工作中:一是开展“点穴式”专项督察;二是建立*机制;三是扩展环保督察领域。
根据首轮督察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针对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尤其是整改工作滞后、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污染防治攻坚任务重的省份,进行“点穴式”专项督察。
与此同时,还需健全环保总督察制度,建立“*督省、省督市县”两级督察体系。其中,省督市县督察体系可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完成了垂改方案的省级审批工作,这项改革正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统筹协调推动。
其实环保垂改重要的内容就是健全大环保格局和省督市县督政体系。除定期督察机制外,该体系还包括驻点监察制度安排。现在区县基层和部门间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还不健全,这正是省级督政体系主要着眼点。
另外,还要加强环保法制化建设,明确环保督察基本制度、工作程序、责任机制和有关要求,使环保督察有法可依。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环保督察队伍。扩展环保督察领域,加大对各部门督察力度,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
建议第二轮*环保督察对象纳入承担重要生态环保职责的有关部门和生态环保压力较大的*管理企业集团,进一步加大督政力度。
记者:如何理解环保与经济这“两本账”?
吴舜泽:按照*要求,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
第二轮环保督察肯定会很大程度上解决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因为不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账从根本上讲是不经济的、不可持续的。
中国和世界的实践证明,解决环境问题从来没有脱离经济、超越经济发展阶段。需要注意的是,在生态环保上,我们已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多还旧账、少欠甚至不欠新账,所谓“两本账”完全可以合并考虑,算大账、算长远账。要通过依法常态化严格监管,公平对待所有市场主体。严格监管各类排污企业,本质上不会增加较长时期内的社会总成本,只是调整环境成本在时空上的利益分配格局和生产关系。
实际上,环保督察对经济社会有*综合正效益,有利于腾出环境容量,以优化投资环境,发展一批生态型特色产业和资源能源利用产业,培育新动能和新增长点。这些发展趋势与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完全一致,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
可以说,依法严格监管影响的只是那些对人民美好生活带来负效果的不良增长和危害国家长远发展的“黑色”增长。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仅会促使经济取得新进展,还可以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近年来,中国环境与经济形势面临诸多新问题,尽管生态环境在持续改善,但部分地区、行业的污染状况还存在恢复性波动和反弹,所以今后仍需更加严格的环保执法力度,多从算大账、长远账角度考虑。这应是第二轮*环保督察重点关注的深层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