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局通报4月份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情况
- 2016-05-19 09:05:027534
5月17日,国家*通报4月份行业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情况。
根据通报,4月份,行业商业企业共向工业企业返还卷烟包装箱796.05万只(不含重点品牌非毗邻省份返还量,下同),返还比例为91.62%,同比增长2.43个百分点;工业企业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箱包装生产卷烟123.83万箱,完成全年循环利用任务量的9.17%。河北、青海、云南、湖南、贵州、北京、辽宁、海南、浙江、江苏、重庆等省级商业企业总体返还比例较高,返还率均超过95%;贵州、广西、河南、云南、福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循环利用任务完成进度较快。
通报显示,1至4月份,行业商业企业累计向工业企业返还卷烟包装箱3972.80万只,返还比例为90.92%,同比增长6.59个百分点;工业企业累计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箱包装生产卷烟513.34万箱,完成全年循环利用任务量的38.03%,同比增长2.35个百分点。浙江、辽宁、重庆、云南、北京、福建、内蒙古、海南、贵州、河北、江苏、青海、湖南等省级商业企业总体返还比例较高,返还率均超过95%;陕西、贵州、广西、山东、河南、浙江、湖北、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循环利用任务完成进度较快,均已累计完成全年任务核定量的40%以上。
通报指出,1至4月份,重点品牌非毗邻省份卷烟包装箱返还、塑料包装箱行业应用及片烟箱循环利用情况总体较好。行业重点品牌非毗邻省份卷烟包装箱累计返还111.21万只,累计使用塑料包装箱包装生产卷烟28.92万箱,累计返还片烟箱8.3万只,折合卷烟包装箱41.5万只。
(原标题:国家局通报4月份行业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