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积极推动“互联网+印刷”发展
- 2016-02-17 17:02:196743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51号),促进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引擎,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务民生手段,结合石家庄市实际,提出积极推动“互联网+”文化产业。具体实施措施如下:
1、发展互联网个性化数字印刷。顺应“互联网+印刷业”发展趋势,推动印刷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大力推广网络印刷、云印刷,不断满足市场个性化印刷需求,提高印刷科技含量,逐步完善供应链管理,提高印刷业运营和生产效率。
2、开展基于互联网的版权服务。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版权服务,依托石家庄出版版权网,设立微信公众号,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宣传版权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对版权的认知程度。通过石家庄出版版权网站,倡导和鼓励作品著作权登记,大力开展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建设,推进版权产业发展。
3、促进文化产业电子商务发展。鼓励文化产业企业,积极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优化招商、采购、分销体系,提升经营效率。鼓励文化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借助慧聪网、淘宝网等大型电商平台开展B2B、B2C销售,鼓励文化企业在线交易和支付。
4、大力发展“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搭建文化产业展示、宣传、项目发布平台,鼓励文化企业、互联网企业依托互联网技术,为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等各种服务。加强与京津等地的文化创意企业合作,打造具有石家庄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