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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er与佳能侵权案达成和解

2015-01-07 13:01:122177
来源:互联网
      导读:之争争的不是一时之气,而是的所有权。

      2014年12月27日,AsterGraphics(该公司总部为中山沃德打印机设备有限公司)发布消息称,其已经与佳能在范围内达成和解方案,包括佳能在美国纽约南区*、荷兰海牙*以及法国巴黎初审*对该公司的指控。同时,两家公司也就在美国贸易委员会(ITC)的调查达成和解。

      沃德公司称,和解方案对该公司及客户来说,都是好的解决方案。而依据和解协议,该公司及客户均无需为他们过去所销售的产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沃德公司还指出,其一直以来都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投入巨资发展自己的创新技术。目前,其在注册了不少,未来将继续为客户提供不侵权的产品,以更好地维护顾客的利益。

      据报道,佳能日前以其欧洲2087407权被侵为由,已经提起了多次诉讼。2014年4月,佳能向荷兰海牙地区*提出起诉沃德公司在荷兰的经销公司AsterTechnologyHollandB.V.。2014年5月,佳能在同一个*起诉了赛纳在荷兰的经销公司Seine(Holland)B.V.。2014年7月,佳能向英格兰及威尔斯高等*提出起诉EuropeanCartridgeWarehouse和PrinterSuppliesTechnology。2014年12月,佳能向德国杜塞尔多夫(Düsseldorf)地区*起诉德国ARMORSA公司,ARTECH公司,PelikanVertriebsgesellschaftmbh&Co.KG公司以及Pelikan旗下的其它多家子公司。

      在这些被告之中,EuropeanCartridgeWarehouse和PrinterSuppliesTechnology已向英国相关部门提出解散申请,准备关门大吉。而Armor公司则发表声明,称自己的产品并未涉及侵权,将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珠海智专商标代理有限公司透露,除了荷兰和德国,佳能的欧洲2087407还覆盖了其它30个欧洲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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