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书”背后的之争
- 2014-12-30 10:12:501797
有人打着产品的旗号,要求经营户停止生产销售3D数码印花布。前不久,轻纺城市场里发生的这件新鲜事,给轻纺城不少经营户补上了一堂知识产权课。
经营户收到“警告书”
日前,轻纺城布商郑先生收到一份“警告书”,标题是“产品仿冒必究”几个大字,接着称,3D数码印花布是纺织品服装布料、家纺窗饰面料上的产品,并具体介绍了这种面料的生产工艺,再指出“通过以上技术产生的产品均属于范围,如有上述相同产品都属于侵权行为,应立即下架,停止生产销售”。“警告书”上还附有一个外观设计号“201430243997.4”和一个实用新型号“201420397374.7”,落款为“红绿蓝纺织”。
收到“警告书”后,郑先生马上去轻纺城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中心以及轻纺城司法所等处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他,在他之前也有人来咨询过此事。原来,不只他一个人,轻纺城许多商户都收到了这一份“警告书”。
神秘的“红绿蓝纺织”
郑先生确实有生产这种面料,但他觉得奇怪,“警告书”上介绍的所谓3D数码印花布的制作工艺,说白了就是复合布的传统工艺,后再加上一道数码印花。这种工艺轻纺城很多布商都有应用,去年上海面料展上类似的面料就已经很流行,怎么会变成“红绿蓝纺织”的呢。
那么这个“红绿蓝纺织”这么做,到底是什么目的?郑先生与“红绿蓝纺织”取得了联系,对方告诉他,郑先生侵犯了他的,还抢了他的客户,现在是给他发警告,要求他产品下架,或者把产品转给他,否则他将起诉。
提到“红绿蓝”,大家首先想到的是滨海的“红绿蓝”印染有限公司,但据悉,该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称不知情。
不一定全部有效
轻纺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到警告书的布商曾把相关产品带过来,但一些业内人士看了后,认为这就是复合布。有布商专门跑到区*管理科,但是并没有查到相应的号,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即便申请了,内容指向不应是警告书上所述的具体艺术技术,技术一般归口发明类。
据相关人士介绍,外观设计主要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新设计,实用新型是对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方案,一般指工艺流程,而不是针对具体的产品。而且,即使有了证书,但如果外观不同,或者工艺早已公开为市场熟知的话,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的持有方也很难指控对方侵权。
有律师认为,经营户不必过分担心,走法律途径后看的是证据,如果不符合内在要求,与实际情况不符,大家可联合或通过协会及政府相关部门,主张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