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促销”者与沉默的“保障”者
- 2014-12-25 08:12:581566
这座桥梁,如今正被越来越多的地方所关注。据了解,在国家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包装标识也是检验的一个项目,包装标识的不合格和产品本身的质量指标不合格一样。
山东全省
从3月份开始,山东在全省范围开展“蔬菜基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农药质量和使用安全监管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过3-5年的努力,全省有组织、有规模的生产基地将实现追溯全覆盖,“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产品全部实行包装标识上市。
此外,农业系统将以贯彻落实《监管规定》为契机,依法履行好部门职责,坚持做到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一手抓执法监管,用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佛山
12月17日上午,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公布了陶瓷地板砖商品比较检验结果。检验结果报告显示,此次检验了所购买的80cm×80cm瓷质抛光砖32家陶瓷砖企业的样品,检测的吸水率、抗折强度、断裂模数、放射性核素限量4个项目全部符合GB/T4100-2006《陶瓷砖》、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的要求。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比较试验的样品在包装标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产品包装的商业名称与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名称不相符,一些商业广告、产品介绍、用户手册等宣传资料存在夸大产品功能、混淆名称、偷换概念等,有故意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之嫌;二是样品包装上有“优等品”标识,根据陶瓷砖国家标准GB/T4100-2006要求产品不分等级,所有出厂产品质量标志为合格;三是对砖的名义尺寸、工作尺寸、模数或非模数砖等信息描述还不规范;四是标准要求对于地面的陶瓷砖,应报告依据GB/T4100-2006标准附录M规定所测得的摩擦系数,大多数的样品包装上没有这个信息。
湖北
*于1996年就明文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排序、*、认定、统计等对企业及其商品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一些家用电器、装修建材包装物上仍大量标注“中国品牌”、“央视”、“、*”等各类评比获奖信息,还有少数伪造法律文书冒用“”,误导消费者信赖其商品质量产生购买冲动。
湖北省*提醒消费者,要仔细查看商品外包装上对商品信息的真实表述,切勿被虚构和夸大商品功能、性能、获奖获优等不实信息所迷惑,影响正常判断。如遭遇不实宣传导致自身权益受损,要及时向工商机关申诉举报。
欧洲
欧盟方面再次发布行业提醒,欧盟食品标示法规(1169/2011)将于2014年12月13日起正式实施。该法规要求所有预包装食品(包括含酒精饮料)配料表中对“过敏源”存在情况进行标示。欧盟是我国农产品(包括肉、禽、水产制品、加工食品等)第二大出口市场,新规实施无疑将对我国出口欧盟食品尤其是加工食品产生直接影响。
欧盟规定的食品过敏源包括麦麸蛋白、甲壳动物、软体动物、蛋类、鱼、花生、坚果、大豆、牛奶、芹菜、芥末、芝麻、羽扇豆及二氧化硫等14种。据法规要求,固体食品中过敏源含量超过10mg/kg,液体食品过敏源含量超过10mg/l的均需进行标注。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出口企业:目前,我国对食品过敏源标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差异较大,如我国实施过敏源自愿标注。企业应密切关注出口国家标签及过敏源管理规定的变化,对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案做出及时调整改进,避免因标示不清、不全、不实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