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转型需谨慎 印企应“边做边想”
- 2014-11-07 11:11:348281
在技术的冲击下,原有的一些传统产业如出版业、传媒业、影视业、IT业等相互融合,成为一个新的产业,就是数字出版产业。从这个角度看,这个革命是巨大的。
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是内容的变革。数字出版环境下,数字内容首先在二进制的基础上进行了融合,并且内容创作主体发生了变化,不仅作家可以写作,普通人也可以写作。同时,内容的组织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原来是平面的,现在是立体的、交互的。
第二是消费发生了变革。原有的消费需要付钱,现在很多消费观念建立在免费或分享的基础上。同时消费的载体、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原来消费是被动的、单向的,现在是互动的、沟通式的。还有就是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了,我们在看微博、微信进行一些内容消费的时候,自己其实也是内容的生产者。
第三是产业形态发生了变革。这里包括赢利模式,原先是靠内容收费,现在更多的是靠服务来赢利,同时版权保护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企业的组织形式乃至企业内部的结构都发生了变化。
第四是竞争规则正在发生变革。原来的竞争规则是二八规则,现在则盛行“长尾理论”。数字时代还有一个规则叫“赢者通吃”,市场份额会迅速集中到少数几家企业,同时颠覆性创新的作用也十分巨大,一种技术创新以后,某个小企业可以依靠这个技术迅速占领行业有利地位。内容的革命、消费的革命、产业形态的变化和竞争规则的变化,是这一轮数字出版给传统出版带来的大冲击。
现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出版业感受到了强烈压力,业界也有内容为王、渠道为王的争论,纯粹争论渠道为王或是内容为王其实是没有意义的,真正的数字出版必须是内容和技术的结合。目前之所以产生技术为王、渠道为王、内容为王的一些分歧,本质在于我们的产品创新不够。现在渠道商、技术商都在研究内容,推出创新产品,如果出版业还是只把纸质书拿出来作为电子书,那肯定是渠道为王。但是渠道有一个重要问题或者巨大的缺陷,就是不了解用户,不了解用户对于内容的真正需求。所以在数字时代,出版商应该主动关注技术,把对于用户的理解和技术、内容深度结合起来,创造出新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