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印刷等相关创意产业可获800万资助
- 2012-10-10 11:10:12768
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深圳市颁布了《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该规划显示,自2011年起,市政府每年集中5亿元资金,设立文化创意产业专项发展资金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用于引导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截至目前,本年度、二批专项的申请已经完成,昨日启动第三批专项资金申请。
据悉,本次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印刷、工艺美术*领域,涉及分离设立创意设计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及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三大类别。相较于前两次申报,本次申报明确了高可资助额度。
公告显示,针对三大类别的无偿资助,在高可申请额度上有较大差异。为鼓励创意设计企业发展,所有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及产业分工,将企业生产流程中的创意设计业务从原企业中分离出来,全资或控股设立独立的法人企业,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申请该项补助,资助额度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地方税收留成部分的50%且不超过100万元。分离企业可多连续申请3个年度。针对企业的核心技术研发项目,专项资金则给予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相较而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可获的资助额度高,该类平台每年可获高800万元的资助,但限制条件也相对较多。据介绍,此类别的资助将侧重于技术服务类开放性平台,物业管理服务及以提供资讯、办公服务为主要功能的行业信息网络系统一般不纳入资助范围,且需符合项目位于深圳市,具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和服务定位,并具有开展一定公益性、较大开放性和较强专业性服务的管理机制等一系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