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乱无章法规阻碍包装企业前行脚步
- 2014-05-07 14:05:407433
不如说,厂家在销售产品时,必须要了解法规和对环保的要求,而这两者在各个国家是不同的,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下面就列举一些让人不满的不同之处以供参考。
环保标签和声明
就像对材料使用设限和对设计提出要求,各个国家和地区关于环保标签印刷和声明的规定变动很大。然而要在本文中具体说明这些变化是不可能的,厂家自己应该多注意那些比较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在判断某样产品使用“*”环保标签是否是一个可行且有效的选择时,厂家更要对管理法规花费心思。销售产品类型的不同(食物,化妆品,药品和其他的),包装材料的使用和包装部件类型的选择更多是由市场决定(像大多数的塑料包装对上大多数的木制包装),同时,如果企业有兴趣将环保信息传递给他的顾客,企业就会决定是创建地区性标签和(或)环保声明还是建立一个性标签系统。
生产者延伸责任制报告
厂家都得遵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施的延伸生产者责任法。当欧盟成员国的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刚形成体系时,延伸生产者责任制项目不断推进,现在每个洲至少都有1、2个国家在实行延伸生产者责任制。
延伸生产者责任制要求生产者出具相应市场规定包装的报告和提供资金处理他们产生的包装废物以确保对环境无害。但是意图是相同的,国家对概念的定义不同,需要报告的管理条例也不同。
要跟上这些变化,厂家需要考虑建立全面数据库和管理系统,还有对管控要求进行细节跟踪。
单一解决方案满足不了多样要求
当企业准备对计划在各国经销的产品进行包装时,只有少数大型跨国企业面临法规众多无所适从的问题。在无法保证同一方式适用所有的法律和法规时,企业就需要密切关注法规变化和正确理解他们是如何产生不利影响的,这么做至关重要,因为违法的惩罚和被强制要求修正设计的代价是非常大的。
包装设计要求和材料禁令
环保包装设计要求和包装材料限制(或禁令)方面也存在许多不同之处。例如,欧洲对包装的基本要求包括一组关于源头减量、回收再利用、重复使用、有害物质降到低,生产厂家必须注意其他销售地区的一些特殊要求。
比如,有些国家(如中国台湾和南韩)对某些类型包装的真空区和层次有明确规定,然而其他国家则是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或全部材料、包装类型,像南韩限定使用聚氯乙稀,美国则是禁止可发性聚苯乙烯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