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
- 2013-12-31 09:12:442048
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120号”原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洪土国用登西第251号的土地已经被列入南昌市“退城近郊”计划且已与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储备合同》。出版集团于2012年12月26日出具了《关于“被收储土地补偿款”补充承诺》,承诺:“截止2013年12月31日前,若上述土地补偿款仍未能收到或实际收到的补偿款低于该土地作价的,出版集团将以现金全额垫付或将差额补足给中文传媒,并承担2012年12月31日至补偿款到帐期间23,531.60万元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同时督促新华印刷公司抓紧推进此项工作,确保在2013年12月31日前收回土地补偿款”。
2013年2月22日,该丁公路地块在“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公开拍卖,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显示,该地块终以1,912万元/亩成交,交易总价为91,714.816万元。
2013年12月27日,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3]782号),新华印刷公司收到该土地收储首笔补偿款2.35亿元。
鉴于该地块以23,531.60万元作价记入新华印刷公司的资产。2013年12月30日,新华印刷公司收到出版集团根据2012年12月26日出具《关于“被收储土地补偿款”补充承诺》垫付的余款31.60万元,和2012年12月31日至补偿款到帐期间23,531.60万元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764.777万元。
综上,公司已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合计23,531.60万元和出版集团延期履行承诺而支付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764.777万元,出版集团已经履行其出具的《关于“被收储土地补偿款”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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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直属印刷企业,国家书刊印刷定点企业,江西省大的综合性印刷企业。拥有江西华奥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新华报业印务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江西新华包装有限公司和江西新华东方包装有限公司等四个子公司。目前公司拥有总资产5.2亿元,员工1100余人。业务范围涉及教材、画册、期刊、报纸、包装、制版、装订、纸袋设计及生产、贺卡和礼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