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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包装问题仍存在 相关部门监管需加强

2013-09-21 08:09:441163
来源:中国包装印刷机械网
  【pzphan摘要】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腐败力度,当然,那些“过度包装”礼品的“流向”,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另外,为了扼制“白色污染”,国家几年前就实行了“限塑令”,但是,商品“过度包装”的问题,至今依然处于监管“真空”。殊不知,很多商品的包装物,往往难以回收利用,对于如此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适度的包装,可以让商品看起来美观大方,更容易赢得消费者的欢迎。然而,现在一些商家的做法,却让商品包装走了样、变了味。很多产品的包装用到了纸、木材、塑料、皮革、金属、丝绸、水晶等多种原料,甚至还出现了纯银、纯金的包装。比如,包装精美的铁观音、大红袍等茶叶,内含茶叶不足500克,而包装却是木盒、皮盒、塑料盒、纸盒层层相套,从而使得售价高达数千元。
  
  近期,上海市组织开展了2013年3季度商品包装专项监督抽查,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月饼进行了商品包装的专项监督抽查。经查,1批次月饼属于过度包装。
  
  本次共抽查106批次月饼商品,依据《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JJF1244-2010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的要求,对商品包装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及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比。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限量要求,包括月饼在内的糕点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检验结果表明,105批次月饼包装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批次商品不合格,存在的问题是包装空隙率为68%。
  
  按照《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市已经部署有关区县级依法责令销售企业立即停止不合格产品的销售,并对库存的过度包装商品进行全面清理,向供货方或生产企业通报有关商品过度包装的情况,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制度,不得销售违反强制性规定商品。
    
  据了解,过度包装不仅浪费资源,更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形成商业欺诈。据悉,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在2010年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包装设计在满足正常需求的前提下,以有效利用资源、减少包装材料用量为原则。如,强制规定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15%等硬性标准。
  
  据悉,目前除了食品和化妆品,大多数领域的商品包装仍处于无标准、无监管状态,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立法,保障循环经济的实现。
  
  有关专家建议,礼品生产企业应厉行节约,引导健康消费理念,建立专门的包装盒回收体系;社会舆论则应加强引导,倡导理性消费意识,呼吁低碳生活。
  
  无论如何,面对过度包装问题的蔓延,亟待政府相关部门拿出有效举措加以干涉。对于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国外有很多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德国很早就制定了《循环经济法》,将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回收包装垃圾的义务写进法律。该法令要求,商品包装要贴上绿色标志,消费者根据此标志将其投入到专业垃圾箱内,再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商品生产者、经营者需要根据商品的产量、销量,以及包装垃圾的再生利用难度,向回收公司支付费用。这样一来,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为了节省成本,必然会尽量对商品进行简便包装。同时,包装垃圾仍能进行再生利用,变废为宝。
  
  减少包装浪费需要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需要制度和观念同时改进。遏制过度包装,不仅是净化市场、保护环境的现实要求,更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必然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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