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专项整治 预包装食品被扣
- 2013-09-02 08:09:231517
今年1月1日起,食品营养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正式施行以来,部分食品外包出现了营养标签,明确标明食品营养成分,引导消费者科学选择膳食,这样让消费者买得清楚、吃得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的一部分”。《通则》要求,预包装食品分为强制标注与可以豁免两大类。其中,饼干、酱油、肉酱、腐乳等过去很少标注营养成分的产品以及过去标注营养成分的速冻食品、奶制品等,均在“强制性标注”之列。“可以豁免”产品主要有,现制现售食品、生鲜食品,包装较小和食用量小的产品及酒水。
食品营养标签是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也是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成分、特征的有效方式。根据国家营养调查结果,我国居民既有营养不足,也有营养过剩的问题,特别是脂肪、钠(食盐)、胆固醇的摄入较高,是引发慢性病的主要因素。
通过实施营养标签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营养标签内容,一是有利于宣传普及食品营养知识,指导公众科学选择膳食;二是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合理平衡膳食和身体健康;三是有利于规范企业正确标示营养标签,科学宣传有关营养知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近日,为做好“三会两节”和秋季开学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玉州区*多举措开展流通环节“三会两节”和秋季开学期间食品专项整治,时间将持续到9月19日。
检查中,执法人员以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旅游景区、车站和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以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月饼、粮食、肉类、蔬菜、水果、奶制品等为重点品种进行监管,集中力量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到三个“确保”:确保食品经营主体合法有效;确保超市、商场、集贸市场、“三会两节”活动场所和景点商店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购销渠道正规,食品来源清、去向明。同时充分发挥快速检测和抽样检验作用,加大食品快速检测和抽样送检的工作力度,、妥善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截止目前,玉州区*共出动执法人员59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07户。检查中发现3户经营户所经营的部分食品外包装上没有标注“营养标签”,而这些食品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中必须标注“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工商执法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对这3户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并暂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31盒(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