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质检:印刷及办公耗材不合格产品发现率3.1%
- 2013-04-07 11:04:551122
本次抽查依据DB44/T305-2006《喷墨打印机墨盒通用技术规范》、DB44/T692-2009《激光打印机鼓粉盒通用技术规范》、QB/T2730.1-2005《喷墨打印墨水第1部分:喷墨打印机用墨水》、QB/T2730.2-2005《喷墨打印墨水第2部分:喷绘打印机用墨水》、GB/T4313-2002《信息技术办公机器和打印机用编织打印色带通用规范》、JB/T10741-2007《激光打印机充电辊技术条件》等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印刷及办公耗材产品的白点、黑点、背影印迹(A3)、标志、表面质量、层次、打印品分辨力、打印效果、底灰、定影牢固度、分辨力、镉(Cd)、铬(Cr)、钡(Ba)、铅(Pb)、砷(As)、锑(Sb)、硒(Se)、汞(Hg)、六价铬总量、间歇打印效果、接缝断裂强度、揭膜力、扩散度、漏印(A3)、密度变化(连续19页)、密度不均匀性、耐光色牢度、耐水性、溶剂残留量总和、色带带基经纬密度、图像密度、图像异常、外观及结构要求、印迹不渗化性、印迹互渗性、印迹灰度、印迹耐擦性、印迹耐水性、印迹耐紫外光照性、印迹色均匀度、运转性能、装机性能及初始状态的可靠性共4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11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溶剂残留量总和、装机性能及初始状态的可靠性、打印稳定性、接缝断裂强度、图像密度、底灰、定影牢固度等项目。
据悉,广东省*已责成相关地级以上市(包括深圳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定期监督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