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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包装采用国标率仅为50% 禁止需要多方协作

2013-01-18 10:01:321256
来源:中国包装印刷机械网整合
  虽然目前过度包装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但消费者环保意识的觉醒,并不等于生产制造厂家的行为有了规范。要杜绝商品过度包装、规范企业行为,还需有关部门出台有操作性、可细化的行业标准和监管处罚措施,以改变过度包装无标可依、无法可依的现状。
  
  有资料显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里有1/3是包装性垃圾,而这些包装性垃圾中有一半以上属于过度包装。据统计,2012年春节期间产生的垃圾中,近三成是礼品包装,其中多的是看起来比较有档次的硬壳类包装。这类产品包装既占空间,又不好回收。
  
  此外,包装协会2013年提示广大消费者,药品渐成过度包装重灾区。部分药企将药品包装盒做大做精,以包装成本高为由提高药品价格。同时,将包装盒做得较大,还可增加药品在药店柜台的陈列面积,以大而精美的包装吸引消费者的目光,但打开后看到的往往只有少得可怜的药品,与包装体积严重不符。
  
  过度包装除了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产生大量垃圾之外,其额外成本则要由消费者来买单,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还助长了社会追求奢华的不良风气。因此,在倡导绿色循环消费理念的背景下,应大力推行“绿色包装”,解决过度包装这一顽疾。
  
  2012年11月21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并于2013年2月1日正式实行,该规定是我国有关过度包装的地方性文件。《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针对月饼、茶叶、药品包装等进行了规定,通过价格比例、重量比例、空隙度等标准界定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其中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的销售者处以高5万元的罚款。
  
  有专家指出,上海市推出的新规属于地方性规定,无法对国内的其他地区进行管理。因此,要遏制过度包装,国家须出台统一的管理制度,提高标准可行性,通过全国联动,严格规范生产、销售企业的制售行为。多方协作改变产品包装,减少浪费。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2006年6月1日实施的《月饼》国家标准(GB19855-2005)和2010年4月1日实施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09)。但由于这两个标准在执行中缺乏处罚依据和配套的处罚措施,过度包装问题仍面临无标可依、无法可依的问题。
  
  此外,2011年我国包装工业总产值以1.3万亿元人民币居第二,占当年全国GDP的2.67%,然而,行业对于“*二包装大国”的整体评价却并不乐观。
  
  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杨伟民在2012年召开的“绿色包装与标准化研讨会”上表示,我国包装行业“现代工业化整体水平还不高,自我研发能力还比较弱,与其他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反映这个差距的主要标志之一,便是全行业现行标准水平的差异目前我国包装标准采用标准率仅为50%左右,“标准内容不尽合理和完善;标准之间不够协调,缺乏系统性;重形式,可操作性差”。
  
  因此,尽快提升我国包装行业标准化整体水平也无疑是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克服传统工业弊端,探索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主要技术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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