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食品将在包装上标注“过敏源”标示
- 2012-11-07 15:11:02933
昨天下午,记者在龙华路一家超市看到,不少进口食品在成分标注上,都会注明其中含有会引发过敏的成分。如英国生产的一种早餐麦片,注明“不适合对花生敏感患者,含有微量其他果仁及牛奶”;美国生产的一种脆麦圈,注明“可能含有微量花生,坚果或大豆”;香港生产的一款花生糊上也有类似注明。不少国产品牌在其包装上也有详细的过敏源注明,如大白兔奶糖的包装上,写着含有致敏源“乳制品”。在劳动桥附近的一家超市,烟台广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夹心饼干上,不仅列举了饼干中含有的几种过敏源,还注明该生产线上同时加工含有小麦、蛋、花生等成分的产品。
采访中记者发现,那些采用过敏提示的产品,规格不一,用词相当含糊,让消费者看得一头雾水。譬如某款原产哥伦比亚的咖啡粉,只在配料栏旁用相同的字体写明含有牛奶和大豆,但并不说明这是过敏物质,消费者不仔细留神根本看不出来,而且用词暧昧,就算看到了也很难将其跟过敏物质联系起来,难以起到警示作用。还有一些提示字眼被放置在包装上不显眼的地方,仔细找也要费半天的劲。另外,就算是的食品企业,标签上写法也非常混乱,配料上标明含有蛋类,但在过敏提示上却仅仅标出有奶类,让人看得莫名其妙。更让人担心的是,很多儿童食品上对过敏源的提示做得非常不到位,例如果冻产品专柜上,明明大部分都含有奶类或蛋类原料,但就很难看到有警示字眼。
据了解,明年将强制执行的包装标示“过敏源”,是根据2012年4月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执行的。其中,列举了8类可能引发过敏的食品,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等),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其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在致敏物质中,明确提出:如果在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品或制品,“宜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