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加多宝凉茶因外包装文字违规遭查封
- 2012-08-14 09:08:331036
为何会因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字样而遭查封。目前,加多宝公司还未对此事件做任何的表态及回应。但相关专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法定意义和特定内容的名词,其所对应的内容应该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定并批准颁布的。
而目前公开资料显示的内容中,在“凉茶配制”这一项目的说明性文字中提到了王老吉、上清饮、健生堂、邓老、白云山、黄振龙、徐其修、春和堂、金葫芦、星群、润心堂、沙溪、李氏、清心堂、杏林春、宝庆堂等16个凉茶品牌,其中并没有加多宝的名字。在公开的国家文件中也没有加多宝凉茶获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任何记录。
梅州当地工商部门同时表示,因加多宝凉茶外包装涉嫌侵权,将对梅州境内所有加多宝凉茶进行查封,包括责令超市下架,餐饮退货,以及经销商库存查封。
虽然王老吉商标仲裁案,打得如火如荼;但大多数消费者仍然对两者之间的纠葛不明所以。但不少消费者却表示,加多宝*的“营销轰炸”开始让人有些招架不住了,甚至有消费者出现“看到加多宝三个字就有关掉电视机的冲动”等不满情绪。
王老吉商标之争
公告显示,广药集团5月11日收到了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5月9日作出的裁决书,裁决书认定《“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据了解,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说起广药与加多宝的“王老吉”之争,要回溯到1995年。当年,广药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益租给了加多宝,而广药自己则生产绿色利乐包装的王老吉凉茶;1997年,广药又与加多宝的投资方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鸿道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2002年至2003年间,鸿道又与广药签署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延长到2020年。在双方签署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后的这10多年间,加多宝将红罐王老吉从一个区域品牌打造成一个*的全国品牌,年销售额突破100亿元。
然而,双方2002年至2003年续签的补充协议出了问题。原来,时任广药总经理的李益民是收取了鸿道数百万元的贿赂后,才签署了将租赁期限延长到2020年的授权书。李益民东窗事发后,广药认为该补充协议无效,商标租赁期限已于2010年5月到期。从2008年开始,广药就与鸿道交涉,但一直没有结果;同年8月,广药向鸿道发出律师函,称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2010年11月,广药启动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2011年4月,广药向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2011年12月29日,此案进入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