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厂副厂长私改档案 骗领国家社保金6万元
- 2012-07-16 11:07:291262
据船营区*侦查监督科办案人员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出生于1953年,1974年大专毕业后一直在吉林市某印刷厂工作,直到2000年该印刷厂破产。其间,王某先后担任印刷厂工人、调度经理及副厂长等职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须2013年才能正式退休并领取社保退休金,但是为了能少缴纳社保金并提前领取社保退休金,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另一犯罪嫌疑人赵某商量私自修改档案,利用国家特殊工种提前5年退休的政策让王某提前领取社保金。在二人的运作下,通过私刻公章,伪造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曾在吉林市某铁矿担任井下搬运工这一特殊工种的档案,修改了其原来档案中的工资表等部分材料,同时对社保工作人员陈某行贿。2008年,王某成功“办理”了特殊工种提前5年退休的手续,至2012年6月案发时,犯罪嫌疑人王某先后骗取国家社保退休金6万余元。
日前,船营区*侦查监督科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赵某以诈骗罪批准逮捕。同时提请吉林市*依法对收受贿赂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