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包装内藏“猫腻” 劣质粽子被查现形
- 2012-06-25 11:06:40980
6月18日,孙女士在一家食品店58元购买了一盒粽子,本想等到端午节那天再吃,可心急的儿子非要吃,打开后准备食用,却发现有的粽子竟然“长毛”了,孙女士非常生气立马找到商家理论,但商家的态度令孙女士生气,对方是怎么都不肯承认粽子在销售前已经坏掉。无奈之下,孙女士到*投诉想讨一个说法。
接到消费申诉后工商人员立马认真验看孙女士带来的这盒粽子,发现该粽子包装豪华,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都没有问题,但有些粽子确实已经变质长毛,工商人员随后赶到孙女士投诉那家食品店进行检查、调查,店家见到工商人员承认粽子是自己售出的,但否认粽子已变质。经工商人员说服教育,店家后终肯低头,意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第四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进行了处罚,并责令赔偿了孙女生5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