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可申请资金扶持
- 2012-05-29 10:05:511009
符合条件的湖里电子商务企业,可申请政府专项资金扶持。扶持范围涉及税收补贴、办公室租金补贴、财政奖励、人才扶持等。
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湖里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暂行办法》将于6月中旬开始实行,有效期两年。根据该办法,湖里区设立了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企业聚集发展等项目。
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向楼宇聚集,办法规定,楼宇用于入驻电子商务企业的,经认定后,湖里区将对楼宇业主实行奖励。新设立或新迁入电子商务专业楼宇的电子商务企业,湖里区政府将根据其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屋租金发票凭证实施租金补贴。而已入驻湖里区的电子商务企业,也将按其当年度相比上一年度对区级财政收入贡献净增量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手段拓展业务,今后也将获得政府补助。办法规定,企业建设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等行业平台,政府将从设备购买费用、宽带接入费用、主机托管费用等,对企业进行一定的补助。
为吸引更多电子商务人才来厦,办法规定,在该政策有效期内,对湖里区级财政收入贡献2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引进的年度工资及薪金(含税收)20万元以上的管理人员、营运人才、核心技术人员,将按其当年工资、薪金所得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给予同额奖励。
同时,上述人员的子女来厦就学的,可在湖里区属中学、小学、幼儿园优先入学。
据悉,湖里区现有电子商务企业67家,总注册资本8.46亿元。申请电子商务企业扶持的,应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企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初审后转报*小组办公室。办法规定的资金扶持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企业只能享受其中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