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开展全省印刷复制业检查
- 2012-03-20 11:03:201831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受到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王进敏指示全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突出重点,对辖区印刷复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为十七大的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陈景文副局长率检查组到7个地市、30余家印刷企业进行了检查。
鹤岗市*执法人员对鹤岗市聚源印刷厂检查时,发现该印刷厂正在印制《煤矿工人入井安全生产应知应会问答》,无法出具相关的出版物印刷手续。经查,该书是由鹤岗市人边某自带书版委托印刷的,属盗版制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鹤岗市*将此案移交给鹤岗市*,犯罪嫌疑人边某、张某已被鹤岗市*批准逮捕。
对这起案件他们并没有就事论事,简单处罚、移交有关部门了事,而是以此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规范全市印刷复制企业的行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一是召开印刷企业负责人会议,通报印刷复制企业集中检查和违法违规企业查处情况,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印刷复制企业经营业主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与印刷复制企业签订守法经营保证书,以保证书的形式承诺守法经营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不销售盗版和非法出版物,不给大局添乱。三是加强内部规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所有企业必须承印(制)验证、登记、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等规章制度,并切实得以落实。
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鹤岗市印刷复制企业责任制度的落实,印刷复制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印刷复制业发展呈现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本次嫩江县检查整治工作由文广局主管*带队,重点检查各单位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手续是否齐备,承印(制)、验证、登记、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五项制度是否落实,有无盗版、盗印等违规印刷行为,就企业承接业务台帐登记是否属实齐备,有无违法违规印刷经营活动,有无超范围经营、企业环境卫生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发放《嫩江县印刷业规范经营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记录,要求限期整改,做到检查一家、宣传一家、纠正一家、落实一家。
通对全县9家印刷厂进行检查,有7家企业顺利通过核验参加年检,报停企业1家、拒不年检1家。文广局对在检查中对改变经营地的印刷企业将监督其尽快办理变更手续,对未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印刷企业经营负责人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对停止经营的印刷企业注销其印刷经营许可证,并向*发出撤销营业执照的意见函。对发现的问题企业采取签订承诺书形式限期整改。目前有问题的企业都在申报整改中,我局在后续工作中将继续跟踪督促,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上报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将监管落到实处。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对进一步规范印刷市场秩序、打击非法印刷经营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印刷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此次检查对进一步规范我省印刷复制经营活动,营造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维护社会安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