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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华光荣获环境行为评价“绿色企业”称号

2012-02-17 11:02:26874
来源:乐凯华光
  【ppzhan摘要】经过南阳市*严格按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实施办法》规定,依据评价标准逐项核实,对参评的120多家企业做出了客观评价,乐凯华光公司等6家企业被评为2011年度“绿色企业”,颁发了奖牌,并通报表彰。
  
  在2012年2月14日召开的河南省南阳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南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表彰了一批2011年度环境行为评价“绿色企业”和环保工作*集体和*个人,乐凯华光公司荣获环境行为评价“绿色企业”称号。开展环境行为评价活动在南阳市尚属。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信息,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定级,评价结果通常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和很差,为方便公众了解和辨识,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分别进行标示。获得绿色评价的企业,表示其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通过IS0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011年,南阳市推行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制度,把对企业日常环境行为进行客观评定作为日常环境监督和污染防治的重要措施,并将评定结果通报近日、证监等部门,以在全社会营造重视环保的氛围。经过南阳市*严格按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实施办法》规定,依据评价标准逐项核实,对参评的120多家企业做出了客观评价,乐凯华光公司等6家企业被评为2011年度“绿色企业”,颁发了奖牌,并通报表彰。
  
  据介绍,环境行为被评为绿色企业,给予以下优惠待遇:对新、改、扩、迁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环保服务到位;在企业上市环保核查、环境科技项目立项时享受有关程序减免和优惠政策;在各类*评比活动中,予以优先*和报批;在南阳主要新闻媒体和环保网站公开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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