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周密部署 努力再创“阳光高考”
- 2011-06-07 09:06:301563
确保试卷的安全
会议要求,要把试卷安全保密作为高考工作的要务和重中之重,集中精干力量,落实各项制度,确保试(答)卷的安全。要严格执行省*、省*、省国家*联合下发的《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保密室管理细则》,进一步完善保密室的设施配置和技术装备,将各项规定、要求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到位。试卷从印刷厂出来,包括运送、保管、分发、回收等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及湖南相关具体操作细则。
试卷的清点、分发、领取,必须按规定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并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坚决杜绝试卷丢失、封装差错等现象的发生;试卷运送过程中,必须安排两名以上公安人员和武警押运,继续对运送车辆实行全程免检、免费绿色通行;试(答)卷必须统一存放在已颁发合格证的国考保密室,并保证专室*,绝不能同时存放其它任何无关的设施、设备和资料;试(答)卷保密室必须由公安、保密和招考部门的同志24小时值班,交接班要有详细的记录,落实零报告制度,特别是遇到突发事件要保证在时间层层上报。
要充分发挥考务平台的作用,对各地保密室值班及相关业务工作情况、安全状况进行全程、实时网上远程巡查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考试安全的责任人,要对本地保密室、考点进行普查和整改,并层层明确安全保密各个环节责任人,逐级签订保密责任书,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回避制度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各考区、考点要严格按规定挑选教师担任监考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高考者、高三年级和高考补习班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以及学校工勤人员不得担任监考人员。上一年度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受到查处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考试工作。各地一定要将回避制度落实到位,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如有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应予登记,并在组织和参加高考工作中予以回避。
各考区考点一定要高度重视考务培训,考区主任、考点主考要亲自抓,切实做到保证培训时间、保证培训效果,绝不允许在培训上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要严格实行考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进行认真考核,做到思想过关、业务过关后方可上岗。要重视和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结合各地、各岗位的实际情况,通过宣讲典型案例等,进行有效的警示教育。
雷同试卷成绩一律无效
近年来,湖南在组考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建立了应对考试作弊的多道防线,但当前高科技作弊、代考等各种方式的作弊越来越防不胜防,严重威胁考试的安全和公正。为此,一方面,湖南要继续完善和落实往年已采取的一揽子组考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从严治考,建立防范更加严密、震慑更为有力的*机制。比如,继续实施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号的办法,从源头上消除作弊隐患;全面启用无线通信屏蔽,加强对考点周边无线电信号的监测;全面实施考场安检和考生身份核验。
通过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利用网络和手机传播有害高考信息等,进行重点防范和打击。要继续落实好视频录像审看制度。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要组织专人审看所有考点和保密室的监控录像,并将监控录像的记录作为惩处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
*从今年起下决心在全国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查询系统,考生的违规记录将记入档案,并接受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的查询。湖南要完善考试诚信电子档案,对考生参加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和工作人员施考的诚信状况都要如实记载,并按程序提供给有关高校或单位查询,发挥诚信结果的惩戒作用。同时,要加大依法查处的力度,对在高考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坚决按规定处理,绝不姑息。
*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即凡是在考试过程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各科成绩,同时下一年度不得参加高考;对违规参加高考的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高考的处理;高校在校生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开除学籍。
今年,湖南还要在评卷中加大对出现试卷雷同等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发现雷同试卷,其考生成绩一律无效,并按规定予以处理,而且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