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造假逃28万欠款 印刷厂老板获刑
- 2011-04-15 09:04:591797
成都双流一家纸厂的老板被同在双流的一家印刷厂拖欠34万余元货款,*判决印刷厂支付欠款,但印刷厂却迟迟未执行。纸厂老板正为此发愁时,却接到*通知:已接到了他接收28万元欠款的收据。一时间,纸厂老板惊出一身冷汗。
天外飞来一纸"收据"急坏纸厂老板
李某系成都市A印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生意往来,与成都市B金卡纸张加工厂个体工商户业主陈某发生经济纠纷,双流县*于2008年9月2日判决成都市A印务有限公司给付陈某货款345689元,12月5日陈某向双流县*申请执行。
同年12月15日上午9时许,陈某突然接到*执行局电话,告知*现收到一张盖有“成都市B金卡纸张加工厂”的收据,证明陈某已收到成都市A印务有限公司给付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款280000元。接到电话后,陈某纳闷了,自己从未收到过李某给付的款项,且未向李某开过收据,陈某认为自己被骗,于是到派出所报了案。
12月16日,李某在接受*讯问时,一口咬定自己给付了陈某相关款项,并且是陈某亲自将收据交由自己的。
司法鉴定结果:收据上的公章竟是真的
次年春节一过,由于纸厂老板陈某否认收据上的公章为其厂的公章印鉴,成都市A印务有限公司主动向*提出申请,对该经济纠纷案中关键证据“成都市B金卡纸张加工厂”所出具收据的公章进行鉴定。2009年3月11日,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成都市A印务有限公司以一辆轿车作价71202元抵偿给陈某,关于双方争议的28万元,经司法鉴定后再做处理。
后经鉴定,该检验材料与样本材料“成都市B金卡纸张加工厂”2008年1月4日及4月3日出具的两张收据上的公章印鉴系同一公章印鉴(2009年4月14日鉴定结果)。后双流县*以此认定被执行人李某已给付完毕,于2009年4月28日结案。
真相大白:用盖了公章的空白收据造假
*结案之后,2009年12月8日,在*再次对李某进行讯问时,事情有了转机,迫于压力,印刷厂老板李某主动交代了自己伪造收据的经过:2008年10月的一天,李某通过关系认识了曾与纸厂老板陈某合作过的谢某。陈某和谢某两人因合作分歧在生意上分道扬镳,但谢某身上还存有一打盖过“成都市B金卡纸张加工厂”公章的空白收据,该收据在李某看来可谓如获至宝。
几经游说勾兑,他顺利从谢某手中拿到了其中一张空白收据,并指使自己的同学岳某在该空白收据上填写了收到该印务公司的*判决款280000元等内容,并于同年12月15日将该收据提交给双流县*,称已履行了收据载明的货款,以此逃避*对生效判决的执行。
到*行骗印刷厂老板被判妨害作证
真相大白后,李某分别于2009年12月9日、2010年1月22日向陈某偿还欠款8万元及20万元,陈某即出具了谅解书,说明李某已按约定履行其义务。
2011年1月31日,双流县*以被告人李某犯妨害作证罪向*提起公诉,李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李某随后向成都市中院提起上诉,日前,成都市中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