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展印刷等污染企业整治活动
- 2011-03-07 09:03:151199
随着大运会日益临近,深圳开始整治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污染。近日,市人居环境委在市民中心召开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污染整治动员会,要求污染企业4月30日前向环保部门提供排放大气污染和治理方案,并在7月31日前办理排污许可证,逾期排放超标的企业将停产或停业。环保部门还鼓励排放污染企业从源头上进行改造,改造企业可以获25%的财政补贴。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是我市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之一,也是空气能见度下降和灰霾天数增多的重要原因。VOC主要来自于各项生产活动,除机动车排放外,绝大部分来源于工业企业对有机溶剂的使用,如喷涂、清洗、印刷、黏胶等过程都会有大量VOC释放。根据科研机构对我市VOC源清单的研究结果,家具制造业的涂装工序是VOC排放“大户”,占49.4%,其次是塑胶、电子、制鞋、自行车制造等行业。这些重点行业中,每年就有8.6万吨的有机溶剂挥发形成VOC进入大气,对我市大气环境构成严重的污染。以家具行业为例,我市家具制造企业队伍极其庞大,根据工商登记资料,目前在我市注册的家具企业已超过2700家,居全国。
大运即将召开,为确保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好转,实现“绿色大运”的承诺,控制VOC排放将是深圳市开展下一阶段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工作。
市人居环境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有效治理VOC污染,保障居民身体健康,VOC排放污染企业要在3月15日前将所有涂装生产线全部实现VOC废气排气筒进行合并整改。在4月30日以前,各企业要向所在辖区的环境部门申报排放的大气染物种类、数量、浓度等排污情况,并提供大气污染治理方案。环保部门将根据企业的排污申报和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及污染排放监测报告,在7月31日前为达标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对VOC排放超标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未进行排污申报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变更)排污许可证仍在继续排放VOC污染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污染严重的责令停产或停业。
环保部门要求家具企业采用通过涂装工艺升级或废气处理的方式完成VOC整治,要求各企业优先改用环境友好型的水性涂料或UV涂料。同时,还鼓励家具制造企业开展涂装生产线改造工作,对于按期改用水性涂料或UV涂料的企业,市政府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25%的财政补助。
(文章来源:深圳新闻网)